汉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获人大审议通过
2013年2月28日,汉川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晏永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汉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编制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汉川市城市总体规(2012-2030年)》(以下简称《汉川总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腊兵、副主任陈贻文、肖立新、李四毛以及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戴大平、教工委主任贺康旭分别发表意见与建议。
会议认为,《汉川总规》中关于城市的性质、规模、结构布局和发展目标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城乡统筹的要求,体现了城市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汉川市的城市特点和实际。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严格依法实施《汉川总规》,维护《汉川总规》的严肃性;迅速编制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切实提高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要加大规划建设管理力度,突出重点,有序建设,协调发展。
下一步,汉川市规划局将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形成的有关意见对《汉川总规》作进一步完善后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进一步加大对《汉川总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监督管理,确保总体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