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5
生态环保执法力量不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倒逼作用不明显。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和能力建设,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整改措施
1.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明确环保行政职能,划分好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环保、公安、经信、国土、水利、农业、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的生态监管执法联动,运用综合手段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2.切实加强环保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配合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加强环保执法人员编制途径,把环保作为全市重点领域给予人力、财力保障。
3.建立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督查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风险隐患大及影响全市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向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交办,实现环保督查常态化。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制定并印发了《汉川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了环保与公安、水利、畜牧等部门的生态监管执法联动,环境执法已纳入农业、畜牧、水利等行政综合执法范畴,运用综合手段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2.支持环保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环保系统工作需要,调配适合事业发展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环保一线,全面配合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给予人力、财力保障。深入开展公务员和企业员工环保法律法规培训,设置了《坚持协调发展,形成平衡发展结构》、《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两个环保课程专题,宣传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3.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督查机制,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风险隐患大及影响全市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向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交办,定期就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
五、今后打算
按照中央和省里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持续做好监管工作,确保“长期坚持”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3日,共7天)向市环委会反映。
联系方式:0712-8295902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