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
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于2020年7月8日至8月7日对我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0年10月14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建议以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保证整改有序推进
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并照单全收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对反馈问题集中研究、重点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相关责任股室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巡察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制定了《东宝区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将整改任务责任到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限定了整改期限。
(三)推动整改进度。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共计召开4次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办,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保证整改取得实效
(一)学习贯彻***重要精神不深入,结合实际专题研究不够
问题1:一是学用结合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已修改完善年度学习计划,丰富了学习形式,9月-11月通过PPT组织学习法律、公文写作、党委信息写作、财务知识、党章等学习。邀请局财务顾问、区委办秘书股、区委办信息股、市会计局会计监督科科长等专家授课;(2)2020年9月29日、2020年11月10日分别组织了党规党纪知识测试;(3)全年党组中心组开展学习交流发言4次,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学习交流发言2次,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学习交流发言材料,办公室按照要求做好记录,将资料统一整理成册;(4)11月10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会议记录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了会议记录水准。
问题2:二是专题研究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十四五”规划专班和水利补短板强功能三年行动专班;(2)多次与水库股、农水股、水资源股、河道股、水旱灾害防御股等股室沟通讨论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项目的谋划,已编制全区水利补短板强功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3)与局各科室沟通讨论十四五水利发展,并委托设计院编制东宝区“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正在修改完善;(4)已委托荆门设计院对接编制移民项目十四五规划,预计12月中旬出稿;(5)加强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的学习宣传3次,贯彻落实*********批示精神。6月28日习***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7月12日******对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出***;12月11日,党组组织学习******提出的“十六字”治水方针,并开展专题研讨。
(二)落实水利“补短板”配套资金不足
问题3:局党组落实中央关于水利“补短板、强监管”工作要求不到位,配套资金争取力度不够,导致需地方自筹资金负担的其余项目除险加固任务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多次向区政府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已向区政府报送了要求配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配套资金加固资金的请示;(2)优化设计方案,优先解决核心在急的问题;(3)在历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结余资金中调剂。
(三)水生态治理、水资源保护措施乏力
问题4:近几年,没有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相关文件精神,管理和监督辖区内水资源的职能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协同环保等部门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等工作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做好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工作,此项工作已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2)做好重点取水口监督检查。9月中旬对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进行了取水口核查;11月上旬对新办理取水许可申请的用水单位进行了取水口实地核查;(3)下达年度用水量计划。2020年度用水计划已于年初下达,要求12月底取用水单位上报本年度用水总结和2021年度用水计划建议,拟定于2021年1月对全区取用水单位下达2021年度用水计划;(4)编制2019年水资源公报。6月上旬签订2019年水资源公报编制合同,委托荆门市水文局编制;编制工作已于12月完成;(5)做好用水许可管理发证工作。1月对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水资源论证审查并办理取水许可证;6月上旬,完成仙居自来水厂换证工作;11月荆门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截止目前正在办理批复中;(6)配合环保部门做好重点水质监测段面和地表水水质监测工作,对不达标的进行督促整改;(7)已与区环保部门对接,10月份区环境和生态保护局已将全区77座中小型水库和20条重要河流水质样本送市级检验,目前水质监测结果尚未发布;(8)全面推进项目治理。启动了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及水系连通试点县项目,开展九渡港河(石井河、八角河、简家冲河)、牌楼西河建设。启动仙居河水库、建泉水库二次除险加固。加快推进金泉河、象河河道整治。自筹资金开展小河(仙居)、龙峪湖河、永盛河整治;(9)在每年修订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中明确了四座中型水库生态补水流量;(10)现在已经严格禁止了水库投肥养殖,并且终止了原来水面承包合同,10-11月份开展了水库工程管理及水面养殖情况检查,没有发现投肥养殖现象;(11)落实了河湖长“一河一策”,编制中型水库、重要河流“一河一策”方案24个。健全建立了河湖长制组织责任体系,截止目前,各级河湖长带着问题、项目、任务“三项清单”累计巡河2856次,解决问题106个。全区聘请河湖专管员110名,碧水巡河员56名,累计开展保洁工作3370次;(12)石桥驿镇定期对河道除杂。11月上旬,石桥驿镇水利水电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全河段进行清杂,累计清理7公里断面,清除杂草60吨,垃圾30吨;(13)11月上旬,石桥驿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象河村至灯塔村河段河道内水坑进行了填埋恢复,总计填埋32个坑,面积490余平方,使用土方500余方。
(四)水行政执法存在短板
问题5:一是执法力量配备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根据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结合我局现有的执法情况,设专职执法人员5人,兼职执法人员6人;(2)对局现有执法持证人员进行建档立卡:水政监察人员15人,行政执法人员14人;(3)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按照执法要求目前已将执法装备和执法服装报局党组研究同意,目前正在进行政府采购程序。
问题6: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制定了《水政监察巡查制度》、《水政监察大队执法责任制度》、《水利规费票据管理制度》、《水利规费征管人员岗位职责》等工作制度;(2)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的要求,于11月12日、13日组织全区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参加了省水利厅举办的水政执法、水利规费、采砂管理及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的培训学习;(3)11月6日邀请市水政监察支队、钟祥水政监察大队联合对207国道改道工程、凯龙矿业、湖北新洋丰合成氨等项目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
问题7:三是执法档案未整理归档。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分管水政监察工作的党组成员对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2)对现有执法档案及文书已全部整理装订成册。
(五)水利规费征管力度不大
问题8:一是未健全规费征缴工作机制。二是征收措施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10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水利规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2)11月7日对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查研究,由分管领导带队,水保股、监察大队参加,对凯龙矿业、新洋丰肥业等企业进行了生产经营情况检查,针对如何节约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出了要求;(3)与行政审批局、经信局对接将2018年-2020年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信息登记;(4)制定了年度水利规费征收计划,按照方案要求收取相关的费用;(5)制定水利规费征收措施:一是建立工作收费台账;二是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生产监督执法检查;三是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措施,征收有关费用;四是规范规费征收流程;(6)由水政监察大队牵头,组织水保、水资源股开展《水土保持法》《水法》、《防洪法》进行了广泛宣传,印发宣传资料1000份,横幅标语26条,增强了全社会对水利法律法规的认识;(7)加大对先建后批、先建未批、先投后验的违法现象进行查处,同时对不按规定履行程序的采取曝光通报等措施予以处理。
(六)移民管理工作履职不到位
问题9:局党组对移民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局党组高度重视,已将移民项目资金列入党组会进行研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严格按照要求已编制2020-2022年移民项目规划库;(2)我局移民人口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湖北省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鄂水利规[2020]4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一是年初制定下发年度移民人口核查公告和通知;二是2020年9月3日制定移民人口抽查通知(针对70岁以上651人采取发公告、***入户、打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核查);三是2020年9月14日制定下发更新人口数据库通知并与省局移民人口数据库对接更新;四是2020年11月10日制定移民人口核查函与(公安、审计、卫健局、民政局、编办)等5个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是否存在死亡或者财政供养人员;五是2020年11月10日将抽查比对移民人口问题梳理汇总形成通报下发各乡镇再次进行核实,做到发放准确无误;(3)按照《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水利规[2020]3号)文件要求,2020年9月区水利和湖泊局与湖北楚维公司工程质量检测公司签定移民项目监管合同,针对近两年已实施的移民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复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4)已按要求整理了项目台账、资金台账,并聘请了档案公司进行完善移民项目档案,今后将严格按要求来执行;(5)局党组高度重视,已将移民人口工作列入党组会进行研究,并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年度人口核查工作。
(七)落实水利部门改革要求有差距
问题10:一是所属事业单位运行不够顺畅。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加强事业单位编制核定管理,建立了机构编制台帐;(2)完善人员编制,调整一批干部采取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模式补充执法力量3人;(3)2020年10、11月分别向编办领导沟通汇报,要求明确机构转换后的职能配置;(4)对小型水库专管员进行了培训。5月中旬组织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网络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5月29日进行了水库安全度汛知识培训。6月4日召开水库安全度汛知识培训;(5)在十四五规划中已经将全区小水库信息自动化平台编入收纳了;(6)11月25日组织水库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7)对仙居河、岩当水库完成了招聘计划,招录财务专业1人、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1人;2020年10月招聘人员均已到岗到位;(8)对仙居河等四座中型水库经费收支建立台账实施监管,对资金不足的单位局机关予以适当补助。
问题11:二是水旱防御工作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4月份以来,会同区防办、区应急管理局,联合组建3大工作专班,对全区水利工程进行了2次防汛大检查,统一下发了整改通知,并督办整改到位;(2)密切关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状况,积极开展山洪灾害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遇到问题及时解决,自己无法解决的第一时间联系相关服务单位远程指导,会同运维单位赴现场维修,确保全区自动监测站点到报率达到省厅要求的90%以上标准。同时,我局积极组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机构,配合省水利厅有序开展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目前,省厅正在统一组织招投标工作;(3)4月份,各地各单位共储备了砂石料、编织袋、编织布、桩木、铁丝等防汛物资90.8万元,部分单位存在物资品种单一、数量不足等问题。我局会同应急部门督促各乡镇、中型水库管理单位进一步清仓查库,补充了部分防汛物资,增加了砂石料、桩木、救生衣、巡查灯具等,储备物资达197.78万元。
(八)落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不够
问题12:一是保密知识学习不够。二是保密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保密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党组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党组会议多次研究讨论、学习相关内容。修改、完善了年度学习计划,新增保密知识内容,制定了保密信息审查制度;(2)结合“积分制管理”每月对学习笔记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盖章,未记录完成的人员不积分;(3)按要求新增1名***人员,并签订了保密承诺书。9月28日,局保密工作负责人,保密办主任参加区委保密委全体(扩大)会议和保密业务培训会。11月9日对全体***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学习了《党政干部和***人员保密常识读本》、《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等保密相关文件;(4)9月 29 日,在机关工作会议上向干部职工宣传有关保密工作知识,要求禁止***计算机与非***计算机之间使用大容量存储介质混插。要求干部职工禁止通过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微信、QQ)传输敏感的工作文档。10月23日,结合“党员主题活动日”,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保密宣教微电影《老赵的秘密》。撰写观后感。11月1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保密相关知识,进行了保密知识测试。
(九)落实主体责任不扎实
问题13: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走过场。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7次;(2)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东宝区水利和湖泊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具体责任;(3)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工作11次,各班子每人分线上廉政党课1次,集体谈话2次,分线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督办检查每人2次;(4)针对水利系统廉政风险较高的岗位特点,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议事程序的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三必谈”》、《常见的水利工程建设廉政风险点》、《水行政执法廉政建设制度》、《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制度》、《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实施及管理的通知》、《东宝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问题14: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不力。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已修订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班子成员经常与分管联系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2)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通过集中学习、利用新媒体等方式学习典型案例通报5次,党组书记上党课1次,上专题廉政党课1次;(3)认真开展“以案五说五促”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一篇,并在学习园地公示栏予以公布;(4)已修订完善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成立纪律检查工作小组,今年以来不定期对干部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点名通报5次。
(十)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
问题15:一是制定制度照搬照抄。
(1)11月2日,局党组书记与全体支委进行谈心谈话,对支委在执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三会一课”等制度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批评,要求:一是支委率先垂范,加强学习,每月在支委会上谈上月学习情况,反思自身在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相互批评帮助,进一步夯实支部班子建设。二是支委今后制订的制度、方案等文书,实行发文送审管理,必须由至少两个支部委员初审,支部副书记复审,书记审核签发,重重把关,出现问题倒追责任人,个人本年度不得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11月5日,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集中学习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支委做好学习笔记,12月份支委会上检查学习笔记;(3)11月10日,邀请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云涛给全体支委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并就如何开展好三会一课进行了探讨;(4)11月5日,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邀请部分党员代表,集中对修改后的制度进行审核;(5)11月12日,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修订后的《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上墙,制作宣传栏。
问题16:二是“宣教活动“偷工减料”。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党组书记分别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提醒;(2)严格落实了2020年宣传教育月活动,分别开展了“学”“讲”“考”、廉政大讲堂、家庭助廉、廉政警示教育、宣传教育+系列助廉活动,区纪委监委对我局2020年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通报表扬。
问题17:三是交心谈心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11月2日,党组书记与党支部委员集体谈话一次,对今后如何开展好谈心谈话进行了讨论,并要求党组每季度至少与支委进行一次集体谈话;(2)11月5日,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邀请部分党员代表,集中对修改后的谈心谈话制度进行审核;(3)10月至11月期间组织党支部委员、党组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谈话30余次;(4)建立谈心谈话台帐,对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情况进行记载。
(十一)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问题18:一是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按照省、市、区相关财经政策,修订完善了东宝区水利和湖泊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分总则、资金使用原则、“三公”经费报销管理、会议费报销管理、培训费报销管理、差旅费报销管理、第加班(值班)误餐补助报销管理、其他费用报销、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工会经费的支出管理、附则等11章26条。
问题19:二是对关键岗位缺乏监督制约。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已将《干部任用条例》纳入年度学习计划,11月5日组织了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制定了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范了选拔任用程序;(3)按照区巡察办要求,我局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考,选调一名财务专业人员充实到局财务股担任重要岗位,规避了财务风险。
问题20:三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已按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将项目资金并入局机关帐,同时建立电子和手工台账,对项目资金进行实时监管;(2)与区财政核对沟通,对项目结余资金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建立了台账,同时将完工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及时要求区财政进行统筹。
问题21:四是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已责成相关人员将情况以书面材料进行了说明;(2)对近三年的符合采购程序的开支进行认真梳理,并建立了台账;(3)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组织财务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采购程序及采购名录专业知识,同时将东宝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协调服务供应名单发放至办公室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一对一讲解培训;(4)11月23日,局财务股牵头组织开展了由水利系统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和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计60人参加的水利系统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会议。通过这次培训,大大提搞了参会人员对财务政策纪律的要求和各类财经纪律的要求,同时也规范了财务报销流程和票据管理,提升财务人员帐务处理能力。
问题22:五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已督促建泉水库管理处进行了整改,建泉水库管理处写出了整改报告,当事人退回超标准报销旅差费到财政专户;(2)督促仙居河水库管理处写出了整改报告,并将不符合规定报销的生活补助退回财政专户;(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水利系统财务管理,普及财务知识和各类财经政策纪律要求,规范机关财务报销流程和票据管理,提升财务人员帐务处理能力,11月23日,局财务股组织水利系统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和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计60人开展了水利系统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
(十二)未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
问题23:局机关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重视不够,活动开展流于形式,参加组织活动人数少,党员干部开展思想交流、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组织生活会作用未显现,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10月22日,召开巡视巡察整改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2)11月2日,局党组书记与党支部委员谈话集体一次,对今后如何开展组织生活会进行了讨论,要求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后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再次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严格按要求开展,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3)11月6日,在11月份党员主题活动日上,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要求做学习笔记;(4)11月23日-24日召开的党小组会议上,各党小组分别通报了11月党员主题活动日、党小组会议到会情况,并将情况向党支部进行汇报并登记;(5)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交流学习。11月6日,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章。积极参与筹备全区党建协作体推进会议;11月6日组织开展“党建+安饮项目建设”特色党建活动,紧扣党建品牌,融入日常工作实践。通过重点项目展示学习,给每各科室提供展示的平台,促进水利项目建设,形成创先争优良好氛围;11月23日全区党建协作体(西北片)推进会议在我局召开,我局作为示范单位做了交流发言,我局党建资料在西北片和南片区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展示;(6)11月底,根据党员参加活动台账,给参会党员进行集分制管理集中赋分。通过奖励通报,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督促党员自觉参与党员活动、服务中心,提升单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十三)专业年轻后备干部储备不足
问题24:一是水利系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通过招硕引博招聘水利工程专业硕士人才1名,9月已到岗;(2)通过2020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仙居河水库财务管理类人员1名,岩垱水库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1人,2人已于10月到岗。水利规费管理站计划(补录)招聘1人,现已完成招聘资格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验相关招聘程序;(3)建立局后备干部工作台账,更新完善35周岁年轻干部管理台帐。
(十四)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工作不彻底
问题25: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过程中指出的“整治防汛抗旱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问题,区水利和湖泊局虽制定了整改措施,但未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也没有进行***管理,导致整治防汛抗旱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组织修订完善了《防汛抗旱值班、带班制度》、《信息报送、处理、发布制度》、《公文处理制度》、《应急保障制度》、《预案管理制度》、《防汛抗旱联合检查制度》、《防汛抗旱联合会商制度》,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2)加强同各乡镇、中型水库管理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工作指导,督办各地各单位认真修订水库汛期调度计划,并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了审批,中型水库和小(一)型水库由我局进行审批,小(二)型水库由各乡镇进行审批。今年汛期,各地均按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进行了水库的运行管理调度,确保了水库的安全度汛;(3)加强对检视问题整改情况的督办检查,在11月的党员主题活动日上,组织学习***《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办发[2020]31 号),全体班子成员对此学习进行了现场交流发言;(4)对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整理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回头看任务清单,主要包括两个牵头单位任务,八个责任单位任务和六个解决问题,对“2+8+6”任务清单进行了责任分工,限期整改要求。
三、坚持整改常态化,巩固提高整改成效
今后,局党组将继续抓好“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的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水利工作的扎实开展。
(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巩固整改成效,再接再厉常抓不懈。按照责任分工继续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建议,强化责任股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巩固整改成效,坚决保证已整改的绝不再犯,未整改完的按期整改,把抓整改的工作精神贯穿工作始终。
(三)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东宝区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是东宝区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整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我们诚恳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24-2334802;
通信地址:东宝区泉口路33号东宝区水利和湖泊局机关大楼2046室,邮政编码:4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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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