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荆州开发区高湖台社区卫生服务站等8家医疗机构纳入开发区城乡
经荆州开发区高湖台社区卫生服务站等8家医疗机构自愿申请,通过开发区医保局审核申报资料、现场调查、培训考核,拟将以下医疗机构纳入荆州开发区城乡医疗保险协议定点管理,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荆州经济开发区高湖台社区卫生服务站
2、荆州经济开发区燎原社区卫生服务站
3、荆州经济开发区阳光社区卫生服务站
4、荆州经济开发区北京东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5、荆州经济开发区长港东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6、荆州经济开发区玉桥社区卫生服务站
7、荆州开发区金源世纪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8、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常湾逸居社区卫生服务站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医疗机构纳入开发区城乡医保协议定点管理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区医保局反映,反映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在日常经营中是否存在违反物价政策、销售不合格药品、要求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为其提供医保代刷等情况,联系电话:0716-83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