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露锋芒——郧阳区委巡察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7-12-07
自郧阳区成立巡察机构以来,区委巡察办突出政治巡察站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先后对20个乡镇党委、11个区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房地产开发、招标投标和精准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对易地扶贫搬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机动巡察,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愈加凸显。
试点先行,创新区级巡察新模式
2016年4月,按照上级党委“将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的部署和要求,郧阳区委积极探索建立区级巡察工作制度,按照“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的思路,率先在全市出台《郧阳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结合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大胆创新,谋划实行巡察重点“项目化”、基础信息“数据化”、巡察问题“清单化”、组织实施“模块化”、报表材料“格式化”等“五化同步”的区级巡察工作模式。试点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一把手”“三类人”和“基层小五长”等重点对象,紧紧围绕“六大纪律”“三大问题”和“三个重点”等重点事项开展巡察。积极探索互联网+、在线互动、大数据比对等模式,综合运用函询、谈话、核查、测评、问卷调查、暗访、审计等多种手段,通过深入了解、对比、印证和研判收集发现问题。
推出了一个重点巡察项目、一名组长牵头负责、一套方案组织实施、一个巡察组独立执行、一本操作指南指导落实、一套业务数据参照印证的“六合一”联动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巡察工作目标明确、快速启动、顺利实施、如期完成。
试点巡察共收集问题线索23件,对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1名镇直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立案审查,打响了巡察监督“第一***”,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结合实际,实现巡察延伸全覆盖
在总结试点巡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运用项目管理模式谋划部署巡察重点工作任务,剑指“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出台《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问责追责实施办法》,确保巡察有重点、问题有导向、监督有抓手、问责有依据、管党有实效。
按照郧阳区委要求,区委巡察办精心编印《郧阳区巡察工作操作指南》,对20个乡镇(场)、348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针对巡察所涉及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项目建设、民生资金等重点项目,分别由纪检、组织、发改、财政等12个主管部门根据业务职能、监管事项和现行有关规定列出96个巡察内容清单、113个反向问题清单和46项政策依据清单。
2016年5月初,10个巡察组采取“压茬部署、分层推进”模式同时进驻20个乡镇,按照统一协调配备办公设备、统一安排定点食宿、统一标准结算各项费用、统一巡察工作纪律等“四统一”的模式,开始对乡镇开展常规巡察。常规巡察期间,共收集问题线索1081件,移交乡镇党委、纪委处理929件,上报巡察办处理152件,向组织部门提供干部任用考察建议20余条。
回访督察,促进问题整改见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要盯紧巡察整改不放松,适时杀个 ‘回马***’,才能形成有效震慑。”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姚天国在谋划部署巡察工作时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5月4日,郧阳区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20个乡镇(场)2016年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7月21日,启动区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工作,同时对2016年底房地产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为切实抓好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及运用大数据开展监督工作查纠整改,9月6日,郧阳区委成立1个巡察组,派出10个专项检查组,启动郧阳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回头看”。
巡察整改“回头看”共向有关党组织党委反馈问题线索966件,整改767件,办结率79.4%;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70件,已经办结105件,办结率61.76%。其中,立案调查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人,组织处理85人,追缴违纪资金300余万元,向群众清退资金2.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