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食品卫生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直各学校:
***、***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中小学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确保了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教体艺厅[2008]6号)和省教育厅等部门下发的鄂教体艺[2008]23号文件的精神,市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12月中下旬对我市学校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要站在学生安全和健康成长以及社会和谐安定的高度认识加强学校食品、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对照国家和省文件的有关要求,明确相关职责,宣传专项行动意义,布置相应工作,加强督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领会精神,重在落实
国家和省文件精神的核心是贯彻有关法规,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查找问题,解决难题,突出实效,以求提高。
三、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各县(市)区、单位接通知后,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文件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准备详实可信的迎检报告;市联合检查组将于本月20前后对各县县(市)区实施重点抽查或检查,在抽查过程中,随机进行“听(学校介绍,学生、群众意见)、看(食品安全状况)、访(学生及家长意见)、查(相关资料及有无食品安全事故)”,开展检(抽)查情况将及时与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反馈意见,并提出有关整改措施。
四、聘好辅导员,加强培训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食品安全进校园”(鄂教体艺[2008]16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校外辅导员的派驻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协调当地工商和卫生行政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确定食品安全辅导员,并要制定培训和讲座计划纲要,把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于12月28日前由县教育局牵头用传真报市教育局,传真电话:3510294。
五、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学校商店(小超市)一律实行准入制度,未经市勤办招标准入企业一律不得在校园内经营,严禁“三无”食品进入校园。寄宿制学校食堂若实行托管经营,应审查经营者的资质,统一招标,严格管理。学校食堂米、面、油的采购必须在指定的中标企业采购,不得私自在外进货。
***:
1、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开展全省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襄 樊 市 教 育 局
襄 樊 市 卫 生 局
襄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检查 通知
襄樊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8日印发
责校:欧阳茂源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