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塘街陈玉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时间来源民政局
近日,我区潘塘街陈玉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此次全市仅有4个村获此荣誉。
潘塘街陈玉村位于武汉市最东部,与黄冈麻城市接壤。近年来,该村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依法治村、民主管村,有效地促进了村级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是严格推行民主决策。该村完善了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务公开制度,重大开支、公益事业、重要项目等事项,严格按程序提交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形成了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村委会管理村务、村民积极参与的农村治理格局。建立了村民代表联系制度,村民小组长联系村民代表,村民代表联系若干村民,有效打通了村民与村委会的“桥梁”。二是积极推进民主管理。该村因地制宜拟订了村民自治章程,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把全体村民的智慧和意愿充分融入到村民自治章程,以村民大会的形式对章程内容进行表决。该村还依法公开选举成立了村民理财小组,坚持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群众认可度高。三是切实保障民主监督。该村每年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对村委会成员每年的政绩、廉洁自律、村务政务公开情况,请村民代表进行一次集中测评。按照档案统一管理规定建立村级档案室,完整保存村干部三年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考核、财务公开等档案资料,做到有档可查。四是全面实施村务公开。该村通过电子邮箱、QQ、短信等多种渠道加强与外出务工村民联系,及时公开村里的大事、要事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该村还从过去单一的财务公开向党务、政务、财务“三位一体”拓展,将财务计划、各项收入、支出、收益分配、村干部工作目标、党支部会议决议、党员承诺、党费收缴等内容向群众全面公开,给村民一本放心账。
通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该村无一例民转刑案件、无舆情预警事件、无一名吸毒人员,先后被授予“全省文明村”、“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湖北省绿色乡村”、“武汉市抗疫先进集体”等称号。(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