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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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1日发表
一、整改任务
反馈意见中指出“2014年樊城区水利局针对立宏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违法占用汉江河道的问题,下达了罚款和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但仅执行罚款,未实施限期拆除措施,导致该违法项目存续至今。”
二、整改目标
完全拆除、清理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强制拆除立宏建材等河道内违法建筑,并清除垃圾。
2.严肃追责问责。
四、整改效果
1.已强制拆除立宏建材等河道内30余家企业,并清除垃圾。
2.已对立宏建材案件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联系 人:李 渊
联系电话:3221140
樊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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