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局到我局考察学习诉调对接工作
2017年7月12日,蔡甸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我局考察学习“诉调对接”有关工作,副局长王新强、基层科长张明婕分别从机制保障、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等方面介绍了我区“诉调对接”工作。
一是机制保障。汉阳区区委、区政府于2016年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法治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协作参与”的工作新格局。二是组织保障。成立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综治办,同时各街道、各部门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健全了各级组织保障网络。三是人员保障。整合区法院、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构建汉阳区“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人员队伍,夯实联合调解人员基础。四是经费保障。2017年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从1550元∕月提高至2015元∕月,并形成可操作性的增长机制;制定《汉阳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发挥绩效考核“奖优罚劣”作用。
蔡甸区局陈局长听取情况介绍后,认为在汉阳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汉阳区“诉调对接”工作做到了“联得上、动得好”,工作措施有针对性,联调联动效果明显。
会上,双方还就“诉调对接”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操作难点进行了沟通和探讨,针对两区不同发展形势探讨不断完善“诉调对接”运行机制,积极发挥“诉调对接”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听取情况介绍
蔡甸区局陈局长探讨交流“诉调对接”工作
王新强副局长介绍我区“诉调对接”开展情况
注:“三调联动”是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充分发挥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