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方3天查处涉鞭案件24起
驾车前往外地采购烟花爆竹,运回禁鞭区贩卖。2月19日,当男子梅某装有烟花爆竹的车辆被警方查获时,他没有想到自己临时起意“赚一笔”的想法,换回的是5日的行政拘留。春节期间,武汉警方严格落实禁鞭措施,2月18日至20日共查处涉鞭案件24起,处罚24人,其中行政拘留4人。
想“赚一笔”结果被拘5天
2月19日17时许,汉阳区公安分局鹦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鹦鹉大道锦绣路一家超市门口停放的一辆车上,正在贩卖烟花爆竹。
接警后民警邵清泉迅速与同事前往现场,果然在锦绣路美林超市门前发现了一辆轻型客车,现场查获烟花爆竹16箱。民警立即将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将车主梅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过调查民警得知,男子梅某平时从事渔具销售工作,近段时间生意不佳,加上家里刚刚添丁,用钱的地方多。恰逢春节期间,抱着“赚一笔”的想法,梅某于正月初五驾车前往团风、新洲、阳逻等地购买烟花爆竹,运回武汉后找到锦绣路上临近居民小区的繁华路段贩卖,没想到迅速被民警查获。
针对梅某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的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梅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得知自己的临时起意换来的5日的行政拘留,梅某悔不当初。
元宵节前将重点盯防
据悉,春节长假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紧盯除夕、初七初八企业单位开门营业、正月十五元宵节等重点时间节点,严格落实禁鞭措施,坚决维护辖区禁鞭秩序。
2月18日(正月初七)春节假期结束以来,全市各公安分局持续组织派出所、警务站巡逻车辆450台次,在辖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多的重点部位加强流动巡查,及时制止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武汉警方组织派出所社区民警停止调休,上街面、下社区、进单位,全力开展巡控、宣传、执法等工作,组织街道干部、社区群干、治安积极分子、物业安保等力量2000余人次,组成执法宣传小分队76个,加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地段,开展社区居民登门入户宣传、小喇叭走街串巷宣传、巡逻车流动宣传,提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网格员通过微信群广泛开展禁鞭宣传,同时在社区、楼栋电梯的广告电子屏滚动播放禁鞭提示,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禁鞭区各公安分局以派出所为单位,会同辖区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分队69个,对警情高发部位的社区超市、副食店进行重点检查,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既严防严查初七、初八商铺的“开门鞭”又严防严查在江滩、公园等空旷区域、居民区、城郊结合部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18日至20日以来共查处涉鞭案件24起,处罚24人,其中行政拘留4人。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于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处理,对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全部予以收缴,对在禁鞭区内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