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牵头负责环保督查反馈意见销号(4号)
一、反馈问题4:(对应市整改序号5)
生态环保执法力量不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倒逼作用不明显。
二、整改目标:
加强生态环保队伍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组织机构保障。
三、整改措施: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保护农业、林业生态环境。将区农业局所属区农业环境保护站、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区林业局所属区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保障。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将区水利局所属区水土保持局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保障。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17年3月,区编委正式下发《黄州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类别确定意见》(黄州机编发[2017]1号),明确将区农业局所属区农业环境保护站、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保障。将区林业局所属区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供给渠道由财政差额供给调整为财政全额供给,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保障。
五、今后工作打算:
按照中央和省环保体制改革精神,结合黄州区实际,合理配置环保机构编制资源。
联系方式:
分管主任: 汪炜 电话:0713-8356945
承办人: 刘锋 电话:0713-8356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