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中心城区热电规划(2017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一、项目的由来
城市及区域集中供热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保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建设步伐的加快,特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对热力的需求愈加迫切。
目前,湖北省黄冈市中心城区的集中供热发展较缓慢,辖区内用热企业均自建小型锅炉房解决本企业的用热问题。随着企业的进一步入驻、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势必会对中心城区的城市供热有着更高的要求。为了创造一流的社区环境、工作环境、良好的基础设施,要建设高标准的配套服务设施、高质量的空间景观环境,形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能够适应激烈国际国内竞争的新型城市,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冷)刻不容缓。为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制定科学的供热规划并按规划组织实施是最有效的手段。
为促进黄冈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能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组织编制了《黄冈市中心城区热电规划(2017~2030年)》。
本次热电规划范围为黄冈市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和外围组团。近期规划为2017年~2020年,中远期规划为2020年~2030年。
本次热电规划近期在南湖片区建设1座以煤为燃料的热电联产热源站作为南湖片区、中心城区、城东片区、城东新区及路口北片区的集中供热热源,计划该热源站2018年建成投产;随着原有热用户的扩建、新用户的入驻,以及南湖片区和城东新城的逐步发展,远期对热源站进行扩建。
规划近期在火车站化工园组团建设1座以煤为燃料的热电联产热源站,作为陶店片区、及化工园片区的集中供热热源,青江化工中的余热作为补充;远期根据用热负荷的增加,对该热源站进行扩建。
规划近期在禹王片区内建设1座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热电联产热源站,作为城北片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冈产业园区及站前片区的集中供热热源。
目前黄冈市中心城区的主要供热方式有企业自备锅炉房供热、天然气壁挂炉分户式供热和电力空调分户式供热。本次热电规划实施以后,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小锅炉将一律淘汰。
依据***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要求,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5月委托我单位对黄冈市中心城区的热电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技术规范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重点、评价方法、确定环境现状调查等内容;并结合黄冈市多年常规环境空气、地表水、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同时开展了区域污染源、社会环境的调查,与此同时规划单位对规划涉及社会团体、居民的意见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黄冈市中心城区热电规划(2017~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黄冈市中心城区热电规划(2017~2030年)
建设地点及范围:本次热电规划范围为黄冈市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和外围组团。其中主城是指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连片发展的区域,具体范围为西、南抵长江,东到江北一级公路,北到黄鄂高速公路的区域;外围组团是指主城外围的五个城镇组团,分别是堵城组团、陶店组团、城际铁路东站组团、化工园组团和陈策楼组团。
规划分期:与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年限一致。规划起始年为2017年,近期规划为2017年~2020年;中远期规划为2021年~2030年。
供热分区:
供热区域 | 覆盖的主要行政辖区 |
南湖工业园供热分区 | 南湖片区、老城区、城东片区、城东新区、路口北片区 |
禹王片供热分区 | 武汉经开区黄冈产业园区、城北片区、站前片区 |
化工园供热分区 | 火车站化工园片区、陶店片区 |
新增热电联产项目:
期限 | 新增热电联产项目总热负荷t/h | 拟定新增热电联产项目 | 拟定机组可供热负荷占总热负荷比例(%) | |||
热源 | 装机方案 | 机组容量 | 可供热负荷 | |||
近 | 241 (最大) | 南湖工业园 热电源点 | 2×25MW | 50 | 306 | 100 |
1273 (最大) | 化工园区 热电源点 | 4×60MW | 240 | 1456 | 100 | |
333 (最大) | 禹王片区 热电源点 | 2×180MW | 360 | 336 | 100 | |
中 | 515 (最大) | 南湖工业园 热电源点 | 3×25MW | 75 | 485 | 94 |
2137 (最大) | 化工园区 热电源点 | 6×60MW | 360 | 2184 | 100 | |
375 (最大) | 禹王片区 热电源点 | 2×180MW | 360 | 336 | 90.6 |
新增供热管网:
热源点名称 | 规划时期 | 供热管网布设 |
南湖工业园热电源点 | 近期 | 从南湖片区热源站引出蒸汽管道沿黄州大道向西一直敷设至西湖五路,后沿西湖五路向南敷设至青砖湖路转向西继续敷设至位于青砖湖路以南和西湖三路以东的区域换热站。支干管主要敷设在南湖二路-白潭湖大道、南湖四路以及西湖五路。 |
远期 | ①中心城区:热水主干管(双管)从区域换热站引出主要敷设在青砖湖路,支干管主要敷设在八一路、西湖一路、西湖二路、西湖三路。②城东片区:蒸汽支干管主要沿明珠大道向北一直敷设至益民路。③城东新区:蒸汽支干管主要沿白潭湖大道向北敷设至鹤鸣路,后沿鹤鸣路向东敷设至东昌大道。 | |
禹王片区热电源点 | 近期 | 蒸汽管网从武汉经开区黄冈产业园区热源站分别向北、向南和向东引出五路蒸汽管线,其中南线主要沿长江二路向南敷设至禹王城路;北线沿长江二路向北敷设一直敷设至中粮粮油集团,东线主要沿高新大道敷设至黄冈大道。支干管主要敷设在唐渡三路。 |
远期 | 站前片区:东线继续向东沿高新大道敷设至黄州大道,后沿黄州大道向北敷设至唐渡三路。 城北片区:禹王片区内的南线向南敷设至新港大道,后沿新港大道向东敷设至体育路后向南敷设至赤壁一路,一直沿赤壁一路向南敷设至赤壁大道。支管主要敷设在中环路、黄婆汊路等。 | |
化工园片区热电源点 | 近期 | 从化工园片区热源站向东向西引出两路管道,向西沿张杨路向西敷设至鹰岭路与清江化工已建成的管道连接;东线沿鹰岭二路向东敷设至山鹰纸业。 |
远期 | 对青江化工已建成的管道光明路段和外环路段进行改造。 |
三、区域环境现状
(1) 大气环境质量
黄冈市市区2015年度污染物平均浓度分别为:SO2 0.013mg/m3、NO2 0.028mg/m3、PM10 0.085mg/m3、PM2.5 0.070mg/m3、CO 1.559mg/m3、O3 0.100mg/m3。黄冈市市区按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优良率为65.5%。
黄冈市市区2016年度污染物平均浓度分别为:SO2 0.009mg/m3、NO2 0.025mg/m3、PM10 0.075mg/m3、PM2.5 0.051mg/m3、CO 1.7mg/m3、O3 0.176mg/m3。黄冈市市区按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优良率为69.6%。
表明黄冈市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一般。
(2)地表水环境质量
黄冈市中心城区内主要河流长江、巴河基本可以满足其水体功能区划。
长河不能满足其水体功能区划,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是长河附近未形成完善的雨污分流制排水管网体系,大部分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通过地表径流和已有下水管道排入长河,造成水质超标。
(3)声环境质量
黄冈市市区功能区噪声除交通干道昼间、夜间监测值均不达标准外,其他居民文教区、工商混合区、工业区其他功能区均能满足功能区划标准的要求。
四、规划的符合性
本次热电规划符合《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黄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黄冈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黄冈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等规划的要求。
五、规划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按照确定污染源强预测,无论是到近期(2020年)还是远期(2030年),规划区域内主要大气环境污染物SO2、NO2、烟粉尘都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应的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且污染物浓度变化不大,开发区内污染源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相应功能区划要求内。
由于本次规划实施后将逐步淘汰规划集中供热区内的小锅炉,同时节能减排措施的落实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的实施,虽然区域经济稳步增长,但污染物排放量基本控制在当前水平内,因此,环境空气质量能大致维持在近期规划年水平上。
(2)水环境影响
南湖片区及化工园区建设的燃煤热电厂产生的废水包括净水站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脱硫系统废水、含煤废水、锅炉定连排污水、生活污水等。禹王片区建设的燃气热电厂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净水站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锅炉定连排污水、生活污水等。
本次规划实施建设的南湖片区热电厂生活污水及外排的工业废水排南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长江,化工园区热电厂生活污水及外排的工业废水排黄冈化工园区污水厂,达标尾水排长江,禹王片区热电厂生活污水及外排的工业废水排规划建设的唐家渡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排长江。
规划热电厂依托市政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规划热源厂噪声主要来源引送风机、发电机、汽轮机、碎煤机、空压机、主变压器、浆液输送泵、真空泵、机力通风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噪声源强约75~120dB(A)。
规划实施的热电厂均位于黄冈市的工业园区内,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未规划居民居住区,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规划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进行填埋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能够回收综合利用实现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则由各个单位放置在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焚烧或安全填埋;危险废物严格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规划区域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般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固体废物主要有:燃煤炉渣、除尘系统粉煤灰、脱硫石膏、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均为一般固废。
热电厂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利用价值很大,主要用于制砖、水泥或铺路,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本评价要求各热源厂的建设单位与固废回收单位签订粉煤灰、渣、脱硫石膏的回收协议。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拟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经过合理的处置后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
本规划的燃煤热电厂涉及的危险物质为点火使用的柴油、脱硝用液氨,本规划的燃气热电厂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天然气、脱销用液氨。
各热电厂应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与所在工业园区的联防联控以及企业的应急演练。
六、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水环境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针对施工期污水产生过程不连续、废水种类较单一等特点,可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高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方可排放,砂浆、石灰等废液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净水站排水可回用于热电厂多个生产、环保环节。通常酸碱废水、凝结精水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复用水池回用;反渗透浓水回用至脱硫用水;过滤器排水、超滤反洗排水回用至原水处理站;循环水排水可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剩余部分通过清净下水管网外排;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事故浆液箱回用于脱硫系;含煤废水由单独的排水系统汇集至含煤废水处理站,经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供输煤系统冲洗用水,循环重复使用;锅炉定排污水由清洗公司回收处理;项目污废水最终进园区污水厂,达标尾水排长江。
(2)环境空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CR脱硝;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法湿式脱硫技术;除尘工艺采用电袋复合式除尘器+脱硫系统后湿式静电除尘器;不得设置烟气旁路设施;灰库、渣仓、石灰石仓、煤场通道等均为全封闭设置,并设置除尘系统装置。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夜间应限制高噪声施工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
热源厂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同类设备中选择噪声较低的设备,主机设备和辅机设备噪声要控制在85dB(A)以下,否则要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对于噪声较大的空压机,设密闭厂房,空压机入口单设消声器;碎煤机采取室内布置,与楼板面之间采取隔振基础;锅炉启动和安全阀排气均为露天布置,其高度在50m以上,采用小孔消声器;机组启动采用滑参数启动,减少启动时间,减少排气时。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送至黄冈市的垃圾填埋场处理,实现垃圾收运的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率为100%。
一般工业固废:灰渣和脱硫石膏可用于制作水泥、生产建材、回填、筑路,制砖等。污泥可送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
建设单位应加强一般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固体废物分类定点堆放,堆放场所远离办公区和周围环境敏感点,要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土壤和地下水
本规划针对热电厂污染特点设置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满足相关防渗要求。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罐区、湿式脱硫区、煤场、污水池、污水管道、应急灰渣库等;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生产区路面、垃圾集中箱放置地、维修车间仓库等。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黄冈市中心城区热电规划(2017~2030年)是对尚未实施集中供热的区域进行系统规划、统筹考虑、优化布局,为热源及供热管网项目提供科学建设的依据。黄冈市中心城区热电规划的实施满足了主要黄冈市内工业热用户及居民的用热需求;稳步有序的替代工业企业自建燃煤、燃油小锅炉;积极发展现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民用用户;鼓励发展有条件或新建的民用用户;稳步有序的替代民用区域小锅炉。规划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区域性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地表水水环境容量可支撑本规划区的发展,环境的影响范围可控制在规划区范围。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时间
公众可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规划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九、意见反馈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何科长 0713-8390603
邮箱:30147***837@qq.com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027-87336349
邮箱:shihangxinxi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