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鑫发建材有限公司水稳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nbsp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鑫发建材有限公司水稳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鑫发建材有限公司水稳材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明照街道办事处明照村石灰冲组 |
建设单位 | 株洲鑫发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346.2m2,新建1#生产车间(破碎、筛分、半成品堆场)1栋,2#生产车间(搅拌站)1栋,3#车间(原料堆场)1栋,配电房1间,办公区(临时活动板房)1栋,购置相关设备、供电、供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水稳材料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水稳材料216790.52吨。本项目不涉及洗砂,破碎采用湿式破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 (1)地表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采用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设备、车辆的清洗或回用于生产,故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60、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全部,编制报告表,为IV类建设项目,不需要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3)土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2018)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附录 A 中“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其他为 III 类项目,周边有少量散户居民,敏感程度为较敏感区,规模为小型项目,根据等级划分表可知,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废气 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搅拌站混合搅拌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1#水泥筒仓顶呼吸孔粉尘滤芯收尘器处理后顶部呼吸口 15m 高(DA002)排放;2#水泥筒仓顶呼吸孔粉尘滤芯收尘器处理后顶部呼吸口 15m 高(DA003)排放;破碎筛分生产车间、堆场通过采取厂区地面硬化、车间密闭、采用密闭输送、 洒水喷雾装置,水泥筒仓卸料口粉尘通过车间密闭+卸料口处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密闭输送)+厂区水雾除尘,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措施,项目污染物将大大减少,各污染物均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值,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过程中加强维护和检修,从声传播途径上控制、增加减震器等措施。噪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表明,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6)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措施,固体废物均能有效处置,对区域外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