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固定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
株攸环发〔2020〕5号
关于做好固定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固定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2号)和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固定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株环办〔2020〕3号)要求,结合攸县实际,现将固定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开展固定源清理整顿。全面摸清全县2017年至2019年已完成排污许可核发任务的火电、造纸等33个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清理无证排污单位,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
(二)做好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完成《固定源排污许可发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或排污信息登记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2020年2月上旬,成立攸县固定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具体工作安排。
(二)2020年2月底完成33个已核发排污许可证行业的清理摸排,形成33个行业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清单,完成发证和登记管理的书面告知。
(三)2020年3月底前完成33个行业固定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60%。
(四)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33个行业固定源清理整顿工作。
(五)2020年4月底前完成2020年需发证的91个行业固定源发证和登记清单,完成发证登记管理的书面告知。
(六)2020年6月底前完成91个行业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50%。
(七)2020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91个行业排污许可发证登记。
(八)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行业清理整顿。
(九)2020年5月1日起,开展33个行业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2020年10月1日起,开展91个行业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
实行固定源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许可证发证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办理,实行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许可证发证和登记工作由攸县分局办理。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是加强和改进固定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是生态环境部门监管的重要抓手,是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固定源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成立固定源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由左桐林同志任组长,苏建成同志、谭辉同志任副组长,行政审批股、法制宣传、各中队、水、大气、生态股、监测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股,负责组织、协调、发证等日常工作;监察中队负责清查、整改、书面告知送达、现场核查、督促和执法;其他相关股室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协助开展工作。各乡镇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督促、清理工作。
(三)强化监管执法。生态环境执法是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地的重要兜底,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未按时限申领排污许可证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未按时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依法严格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同时,加强对排污许可证给予整改过渡期企业的日常监管,并根据整改情况及时作出进一步处理。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
2020年2月24日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