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审计局关于市中区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内江市市中区审计局对内江市市中区乡村振兴局及有关单位实施的市中区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中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1年年初结转477.63万元,2021年筹集资金6030.49万元,预算分配6030.49万元。2021年,市中区使用该补助资金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个,新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3个,全面完成了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筹集及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1.4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1个项目未按时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严格遵守资金公开公示程序。
(1)9个项目未发布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2)1个项目未发布资金计划安排及分配结果公告。
(3)8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布资金计划安排及分配结果公告。
2.4个项目财务报账资料不齐全,涉及资金138.39万元。
(三)项目实施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31个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2.3个项目未按实施方案或设计要求采购太阳能路灯。
3.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
4.2个建设项目验收管理不规范。
5.1个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未按程序报批。
6.6个建设项目未按时公示公告完成情况,最长超期127天。
7.5个项目未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
8.3个建设项目存在质量缺陷。
9.未按期收取资产收益分红。
(四)全面落实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情况
1.3个项目未向人大报送绩效自评结果、未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要求市中区乡村振兴局及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中区乡村振兴局及有关单位向社会公告。
区审计局
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