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我市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支教教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教师援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选派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支教教师的通知》要求,经商市委组织部,现就我市援疆支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
根据省援藏援疆选派计划安排,我市第二批选派25名优秀教师赴新疆新源县3所县城初、高中学校支教,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帮助新疆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培养爱国爱党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体选派计划和岗位需求详见《扬州市援疆选派计划表》(***1)。
二、选派人选要求
各地依照《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选派首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支教教师的通知》(苏教办〔2018〕6号)的工作要求和政策待遇,做好人员选派和保障,确保人员衔接到位,确保工作衔接到位,确保教育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本次支教时间一般为1年半左右,鼓励延长支教时间。各地根据首批人员结束时间,及时做好人员选派,同时做好首批人员返扬后的工作安排。
三、组织实施
1.各地、各单位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教师援疆工作放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国家长治久安高度抓好工作落实,共同组织实施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
2.各地各校要进行广泛动员,充分调动教师参加支教工作的热情,把援藏援疆作为教师培养锻炼、提升能力的重要渠道,重视支教教师后续发展,形成广大教师愿意支教、争取支教的良性机制。没有选派任务的地区和学校也可以进行宣传,如教师有意参加,及时向市教育局人事处报备。
3.第二批支教教师于2020年春季开学前要全部到位,各地各校要对照选派计划,认真抓好落实,于11月15日前将支教教师人选名单(***2)报市教育局人事处(电子版一并报送)。人选确定前,要与市教育局沟通,并组织拟选派教师到三甲医院体检。
联系电话:87318699(市教育局人事处)
***:扬州市援疆选派计划表.doc
支教教师人选名单.doc(样表)
扬州市教育局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