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服务直达百姓家门口
“有理也要讲法,无理不能取闹”……走进赫章县妈姑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庭,最显眼的便是挂在墙上的一句句顺口溜。该所所长刘守俊告诉记者,这些都得益于妈姑镇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系的建立。
妈姑镇有几百年的采矿历史。然而,对矿产资源的大量开采,导致地表大面积滑坡、沉陷,裂缝纵横。历史遗留问题、矿群矛盾、移民搬迁纠纷等矛盾突出。
为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2016年初,妈姑镇开始设立司法行政、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集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服务等法律服务为一体,并与民政、卫计、公安、综治等职能部门紧密联动的公共服务站。
自公共服务站建立以来,妈姑镇按照省、市、县的统筹部署,努力探索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新途径。
一年不到,该镇治安、刑事案件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22.2%和10.6%;矛盾纠纷同比下降35%。
搭建司法行政综合服务平台
2016年1月,在赫章县妈姑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妈姑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它也被看做“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能动供给平台”。
“我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全员人口信息云数据管理台帐,将乡(镇)、村(社)辖区内‘一地一事’,每户每人的年龄状况、文化程度、法制教育等数据信息录入管理台帐,建立民情信息网络,分户建档。”刘守俊说,“管理平台的建立为研判和排查矛盾纠纷提供了数据支撑,工作人员则根据信息反馈,切实把握村民服务需求,确保第一时间介入矛盾纠纷,从而形成‘源头防控、化解把控、诉访能控、执行监控’的工作反应机制。”
同时,该镇依托该中心搭建司法行政综合服务平台,在村、组建立服务站、联络点,在村(组)干部、党员、法律服务热心人中聘请信息员,全面收集各类信息,特别是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信息,建立服务需求分类台帐,将相关信息分流到相应部门。
妈姑镇党委书记刘晓龙表示,该中心以群众问题为导向,通过云数据库的建立和覆盖村组的信息员网络,及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能动”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防患于未然。成立不久的妈姑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2016年第一轮全员人口实时动态信息排查中得知,2012年9月12日,在该镇发生了顾某驾驶小货车撞村民张某的交通事故。该案件后诉至当地法院,但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以车辆号牌与车辆登记档案不符为由拒绝执行。
了解情况后,该中心工作人员认真调查取证,并协同交警部门和法庭就该案进行调解,争议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保险公司履行了生效裁判文书判决确认的赔偿义务,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短暂的运行探索,该中心不仅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还有效防控纠纷风险,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纠纷,为妈姑镇社会治安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把城镇司法行政公共服务资源延伸到基层
妈姑镇以司法所为依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谋划司法行政工作,建立综治办、法庭、派出所、土管所、民政办等基层单位和市、县城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社区矫正等参与的妈姑镇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中心,创建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供给平台超市。
刘守俊表示,建立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体系与其他社会服务体系的有机结合、无缝对接,能动作用的联动协作机制,通过对接沟通、工作会商等形式将服务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意见,法律建议、司法建议以及地方性立法建议和当事人的具体困难和特殊情况传送给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或其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切实有效解决问题,促进社会依法治理,实现平安和谐。
同时,能够充分调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和其他社团组织、社会志愿者、法律热心人等的积极性,多层次、全方位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城乡一体化法治建设进程。
此外,妈姑镇采取资源整合,整体迁入,服务前移,便民利民的方式,采取律师事务、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所等司法行政服务部门与派出所、法庭、仲裁委等“结对共建”模式开展服务工作。建立行政执法、诉讼司法、律师服务、公证事项、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横向贯通式公共服务供给平台,在村、组建立服务联络站(点),把城镇司法行政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到乡、村,延伸到基层,实现城乡全覆盖。
截至目前,共获取服务需求信息107条,其中矛盾纠纷信息24条、治安隐患信息1条、社区矫正动态信息***条、诉讼服务需求信息18条;提供咨询服务46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3份,代理维权3件,审订合同2份,分流转办行政争议纠纷4件,协助执行和解1件,调解民事纠纷9件,救助服务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