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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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5日发表
宝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宝安监[2015] 29 号
转发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镇(区)安监站: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下发《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15〕3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加强督查,并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辖区内每一个危险化学品企业。
2015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指导意见的通知.doc
宝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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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4:43: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