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拨付操作流程(暂行)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濮阳市财政局
濮人社〔2016〕174号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濮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濮阳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拨付操作流程(暂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规范培训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制定印发《濮阳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拨付操作流程》,请认真遵照执行。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濮 阳 市 财 政 局 2016年7月28日 濮阳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 资金拨付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管理工作,规范培训秩序,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濮阳市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濮办〔2016〕2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流程。 一、培训管理 培训机构通过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科进行网上备案。农民工工作科通过培训监管系统对培训人员身份及培训学时等进行全程监管。 二、职业技能鉴定 培训机构在培训班结业前3天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在培训结业日组织职业技能鉴定,鉴定结束后3日内,出具鉴定证书。 三、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审核 每月10日前,培训机构将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贫困户劳动力培训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包括培训人员花名册电子版)提交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科。每月11日至15日,农民工工作科对培训机构培训补贴资金及生活费补助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将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贫困户劳动力培训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及培训人员花名册电子版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四、培训补贴资金汇总、公示、审批 每月15日至2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对培训补贴申请进行汇总,经领导同意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培训补贴汇总表、贫困户劳动力培训生活费补助申请表提交有关领导审批,然后将培训补贴汇总表、贫困户劳动力培训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及公示结果交市财政部门。 五、财政部门审核拨款 财政部门对培训补贴资金进行审核,将培训补贴、生活费补助拨付到培训机构,培训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生活费补助按照豫办〔2016〕27号文件规定,生活费补贴每人每天30元,由各级财政部门预算支出,于月底前拨付。 六、其他说明 (一)每项流程要进行书面交接,注明交接日期和交接人; (二)培训机构提供的申请资料要内容完整、准确,否则退回培训机构补充完善,并出具退回的书面理由,超过当月申报时间的,推迟到下月申报; (三)其他各项就业资金支出参照本操作流程执行; (四)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五)本操作流程解释权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六)本操作流程发文之日起执行。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