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召开第十三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
1月6日,自治县政协召开第十三届第二十一次常委会议。会议由自治县政协主席禄俊主持,副主席金丽华、马鸿恩、李正超、许如龙、王才军、高峰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陈朝昀同志辞去县政协副主席职务,两名常委、一名委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履行政协委员、常委职责,其政协委员资格自然终止或撤销。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威宁自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相关文件:《政协第十三届威宁自治县委员会委员变动情况报告(草案)》,《政协第十三届威宁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审议《政协第十三届威宁自治县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五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政协第十三届威宁自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审议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人员名单(草案)》,审议《政协第十三届威宁自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截止日期》(草案),推选《政协第十三届威宁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第十三届威宁自治县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五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人。
禄俊强调,政协第十三届威宁自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即将召开,各位常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发挥好引领作用。大会秘书处要全面筹划,注重细节,找准位置,负好责,履好职,做好大会发言准备、提案审查和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充分发挥团队精神,以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和浩然正气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力争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团结、和谐、奋进的大会。
县政协第十三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是本届政协常委的委(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自治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