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顺德区200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请示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区属有关单位:
区委同意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顺德区200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请示》(顺法治领发〔2003〕2号),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 |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
关于印发《顺德区200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请示
区委:
《顺德区200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已经顺德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于2003年5月19日第七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如无不当,请批转各镇、街道党委,区属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佛山市顺德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
二○○三年六月九日 |
顺德区200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顺德区2003年依法治区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与时俱进,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统揽全局,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着重抓好“四五”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努力营造社会主义文明法治环境。
一、加深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区工作向前发展
(一)要加深对依法治区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区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依法治区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是增创新优势的必然选择,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措施。
(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在依法治区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建立和健全依法治区工作责任制,把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的落实。区人大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在依法治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建章立制、监督、基层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各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整治社会经济秩序,强化监督,确保依法治区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强化依法治区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工作落实。积极配合省委开展依法治省十周年纪念活动,努力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全民普法教育
认真贯彻我区“四五”普法规划,在普治结合重在治理上有新的突破,改进普法工作,提高普法质量。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开展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形成合力,在普法的方式方法和途径措施上,在解决重点难点弱点问题上有新的突破,促进普法工作向深度、广度发展。
(一)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认真实施《佛山市“四五”普法期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细则》,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法制讲座制度和学法考核制度。要充分利用区行政学院培训阵地的作用,分期分批对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轮训。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干部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干部时,要把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行政执法能力作为重要条件。各级干部要把《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及世贸知识作为今年学习重点。依法治区办公室和区普法办公室要及时为领导干部编写好学法目录,并订购相关的法律书籍,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提供参考。
(二)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使之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则,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区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加强本单位行政职能的宣传,要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
(三)加强村民法制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农家活动”,大力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继承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有关禁毒方面的法律法规。区、镇两级要采用分级培训的方法,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村委会要选拔一些有法律知识基础的村干部兼任法制宣传员,同时,要设立法制宣传栏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
(四)加强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要逐步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化防范体系。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学生的必修课。进一步健全聘请法制副校长制度,全区各镇(街道)中小学今年要普遍聘请法制副校长,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
(五)加强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外来工的法制教育仍是普法工作的难点,用工单位的管理部门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对外来工的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外工村的作用,加强对外来工的管理。
(六)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要将普法与社区管理和文化建设相结合,推进社区生活法治化。区人大常委会于5月份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社区建设情况,同时,为配合佛山市召开的“法律进社区”现场会议做好准备工作。
(七)抓好民营企业普法工作,并作为2003年普法工作重点,抓好试点。逐步建立个体私营经济依法治理的综合协调机制,分类指导,齐抓共管,推动个体私营企业的法制建设。11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将检查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普法情况。
三、建章立制,促进社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我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我区已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实际,在与国家和省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依照各自权限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体现改革的精神,又为改革和发展服务。2003年要着重抓好经济管理、城区管理、环境管理、劳动管理、社会保障制度和民主法治制度等方面的建章立制,解决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同时,要加快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做好总结。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
(一)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切实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的规定,政府各部门特别是工作职能变动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要对照该条例,对本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修改、完善。我区的行政执法主体要全面建立岗位执法责任制,明确本单位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职责;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将执法依据、职责范围、执法程序等予以公开,涉及行政审批、登记、许可等项目公布办理的条件、程序、期限;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今年要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及时总结交流这方面的经验。行政执法局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规划、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及脏、乱、差等违反城区管理的行为,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
(二)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管理社会。一是进一步改革政府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顺德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规范运作,最大限度地精简审批事项,并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实施“一门式”的行政审批受理机制,改革审批方式,建立约束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对现行的项目立项报建、工商登记等审批程序进行整合,探索并联审批、前置改后置、合并联检等模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一些经济审批事项和与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事项,积极创造条件下放到镇一级审批办理。下半年,依法治区办拟协同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政府关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情况的汇报。二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动经济活动的市场化和规范化。对各种专营、特种经营项目逐步推行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市场竞争。在公开招标的问题上,一方面要增加透明度,防止假招标;另一方面,要提高效率,改进服务。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结合信息化建设,搞好政府网上办公,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区政府法制办的建设,区、镇(街道)法制部门应配备较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员;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要设立法制科,其他职能部门要配备法律专业人员。
五、深化司法制度改革,保证公正司法
人民法院要继续围绕审判公开,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大力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实现程序公正为重点,深化以证据制度为重点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改革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和适用简易程序,深入开展审判工作运行管理制度改革,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对“老大难”执行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赖债者实行网上通告制度,建立执行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制度,实行变更执行措施开庭听证制度。抓好“执行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对各项执行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寻找对策,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力争率先解决“执行难”问题。
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重点抓好对打黑除恶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立案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责任追究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超期羁押提示制度,严格执行换押制度,解决超期羁押问题;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错案纠正难的问题。
公安机关要按照“依法、便民、廉政、高效”的要求,全面深化警务规范化建设,重点解决基层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逐步扩大考核范围和对象,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继续抓好公安行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
司法局要完善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规范化管理律师事务所,加强对职业律师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要继续推进公证改革,重点抓好改革配套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进一步完善公证赔偿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扩大要素式公证格式的使用范围,逐步推广主办公证员制度。要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切实解决好有经济困难的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促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司法公正。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人民法院要深入开展法官管理制度改革,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人民检察院要积极探索检察官管理机制改革,严格检察职业准入制度,大力培养检察专门人才,加快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批专家型、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队伍基本素质教育力度,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公安民警法制培训工作,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对拟任命的领导干部必须抓好专门的任职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同时深化人民警察录用和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促进队伍素质提高。
六、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通过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政府公信力,建立公务员信用承诺制度,形成高效、廉洁、诚信的行为规范。建立企业信用评价、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信用制度,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建立规范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加大失信惩罚力度,提高公民诚信意识。
巩固“两大整治”成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打击和防范相结合,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投资环境。要集中力量侦破一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逃税骗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逃汇骗汇、恶意逃废债务以及建筑、文化市场中的违法犯罪活动。重视防范和打击入世后可能增加的国际金融犯罪、跨国经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区人大常委会拟于9月份对《专利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清理整顿各种经济监证类中介组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要规范中介组织行为,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出具虚假验货报告、审计报告、监证材料和造假账、发布虚假信息以及未经核准超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从事中介服务的经纪人,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规定进行资格认定,持证上岗,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上半年区依法治区办拟协同佛山市依法治市办对我区经济监证类中介组织规范建设情况进行调查。
七、加强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深入推进依法治镇(街道)工作。继续认真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乡镇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全面推进我区各镇(街道)的政务公开。进一步落实镇级行政执法责任制,年中要对镇级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加强农村和居委会的民主政治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执行好《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依法规范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提高村民依法自治能力。依法推进首届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并及时做好建章立制、总结验收工作。要明确社区与政府部门的职能划分,继续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区建设。及时总结社区依法治理的经验,为全省召开社区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作准备。各镇(街道)党委要重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要协助佛山市人大对我区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抓好行业的依法治理。重点推进依法治理企业、学校和医院。要认真落实《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加强厂务公开工作,促进规范管理,推进依法治企。同时,认真贯彻《劳动法》,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区人大常委会将分别于6月份、9月份检查《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的实施情况。要依法全面推进社会保险,进一步加大全社会覆盖力度,对一些经催办仍拒不参保或虚报、瞒报参保人数的企业,要强制参保,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稽查执法队伍,确保社保工作的落实。区人大常委会7月份要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查。要认真贯彻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搞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着重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要加大依法防治“非典”的力度,确保《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贯彻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拟于11月份检查《食品卫生法》的实施情况。要加大城市环境的整治力度,继续推动“青山、碧水、蓝天”环保工程,积极推进内河涌整治和清理乱葬坟工作,取缔拆船行业、黏土砖厂和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规模禽畜养殖场、饮食店档,清理沿河两岸露天垃圾堆放场、窝棚等违章建筑,为我区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三大活动创造有利条件。要根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娱乐服务场所以及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狠抓制度建设和清理措施的落实,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八、完善监督制度,确保依法治区工作落到实处
要加强人大监督工作,逐步实现监督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对本级财政预决算的监督秩序、决定重大事项程序,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个案监督、代表质询和视察等工作制度。要继续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广泛发动各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依法治区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视察检查活动,使人民政协能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职能。要不断完善人民群众举报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疏通人民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形成人人监督法治、人人支持法治的局面。要发挥新闻媒体在依法治区中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选择部分反面典型予以曝光鞭挞,营造有利于建设文明法治环境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