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评选表彰十大杰出女企业家
从本月开始,市妇联、泰安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女企业家协会将联合开展“泰安市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进一步展示我市女企业家的风采,弘扬女企业家奋力拼搏、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精神,激励更多的女企业家在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进程中建功立业。
本次活动评选范围是在我市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各种行业、各种类型的企业中,连续三年以上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正职),对企业发展和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女企业家。
评选条件包括,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企业三年以来未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企业诚信经营,照章纳税,社会信誉好,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防治环境污染、节能减排、帮助妇女就业、救助贫困母亲和春蕾女童等方面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品德优良,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社会公认度;曾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评选活动从本月开始,分申报推荐、审核公示、投票评选、宣传表彰四个阶段进行。申报推荐阶段,各县市区根据推荐条件推报10名女企业家参选,高新区、泰山景区、新汶矿业集团公司、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各推荐5名女企业家参选。符合条件的女企业家还可通过女企业家协会推荐和自荐方式参与评选。经过审核公示、公开投票,评选出“泰安市十大杰出女企业家”10名和“泰安市十大杰出女企业家提名奖”10名,于2013年“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