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人才专项投入成本可视为企业当年考核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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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4日发表
4月27日,记者了解到,为了鼓励国有企业更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沈阳市出台的《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人才新政24条”)政策中提出,沈阳市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产生的人才专项投入成本,可视为企业当年考核利润。日前,沈阳市国资委已针对人才新政制定了实施细则,并给市属各国有企业印发通知,详细说明办理程序和需要提供的要件。
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全市有关企业可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次年2月底前,向市国资委提交申请,并附报三个要件:一是引进人才层次的认定文件;二是双方签订的协议;三是投入成本专项审计报告。
据介绍,在具体操作方面,市国资委考核分配处作为此项工作的窗口处室,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委领导班子会审议通过后,将相关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产生的人才专项投入成本(扣除政府补贴),视为当年考核利润。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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