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麒龙城市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08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开阳麒龙城市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完成,现将有关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开阳麒龙城市广场
二、建设项目概况:贵州麒龙集团(开阳)置业有限公司拟在贵州省开阳县环湖新区(贵开路与开阳县迎宾大道交界处)进行开阳麒龙城市广场项目的建设。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3700m2,总建筑面积193148.71 m2。其中计入容积面积175130.86 m2,包括商业建筑面积68937.26m2,公寓建筑面积72093.6m2,酒店建筑面积34100m2,车库及配套设施面积39232.45m2;绿地面积14512.14m2 ;绿地率31.56%;容积率4.0%。总投资为6.5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商业建筑、酒店、住宅式公寓及配套公用设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停车场汽车尾气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设备运行噪声、交通噪声、商业活动噪声对项目区居民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施工机械选用低声级设备,并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同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措施,避免物料露天堆放,减小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建筑垃圾用于项目道路铺设,弃方运往开阳县城关镇裙兴村毛栗山倒土场,生活垃圾送开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挖填方量;工程建设完成后及时绿化。
2、营运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⑴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项目排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顺地势排入雨水管网。排入化粪池截留沉淀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A地块污水在地块北西侧进贵开路市政污水管网、B地块污水达三级标准后在地块南西侧进入迎宾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统一汇入开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后排入后山河。
⑵ 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住宅公寓厨房油烟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1.5m高排放,酒店餐饮厨房油烟经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于屋顶1.5m高排放;地下车库排气口高于人的呼吸带,空地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绿化。
⑶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对进出车辆设置指路牌,避免绕路等。
⑷ 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收集,密闭堆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实现社会效益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贵州开阳麒龙城市广场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影响区及对项目建设关注的所有居民和单位团体。
2、主要事项
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造成交通堵塞,施工运输车辆造成不安全,施工噪声影响工作和生活、施工扬尘污染大气环境等);
⑵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噪声、废水、固废等);
⑶ 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可行性;
⑷ 项目建设促进开阳县经济发展的作用;
⑸ 对项目的建设所持态度;
⑹ 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贵州麒龙集团(开阳)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光华;
联系电话138****2839 ;
贵州大学环境评价及治理研究中心,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兼传真):0851-4732571。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贵州麒龙集团(开阳)置业有限公司,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紫江路砂场小区五栋,邮编:550300
贵州大学环境评价及治理研究中心,贵阳市贵州大学花溪新校区,邮编:550025。
3、电子信箱
环评单位邮箱:yangaij8818@sina.com
八、公示时间:10天。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