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特殊困难人群医保待遇保障工作
黔东南州聚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特殊困难人群医保待遇保障工作。
一、扎实做好特殊人群参保工作。
截至2022年4月,除合理化未参保人员外,全州纳入参保监测的脱贫人口为129.7万人,其中已参加基本医保129.46万人;农村特困人员纳入参保监测范围人数1.09万人,已参保1.09人;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参保监测范围人数19.27万人,已参保19.23人;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纳入参保监测范围人数9.57人,已参加基本医保9.56人,均已经达到应保尽保。
二、严格落实三重医疗保障待遇。黔东南州严格执行医疗保障扶贫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标准,在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增强大病患者保障能力。一是对大病保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保障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二是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提高到5万元,上年度救助限额内,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慢特病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按100%比例救助,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70%比例救助,突发严重困难户按50%比例救助。三是对规范转诊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倾斜救助比例为70%,倾斜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为10万元。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全覆盖。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人员住院发生费用共计11572.7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支付7171.20万元、大病保险支付***5.80万元、医疗救助支付1074.42万元。
三、精准做好参保缴费资助。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医保部门牵头,联合州民政、州乡村振兴部门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数据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特殊人员数据共享,精准做好资助参保资金的划转。二是强化对接协调,做好县(市)资助参保资金上划工作。截至2022年4月,全州医疗救助累计资助参保脱贫人口1227128人,资助金额为17479.86万元;累计资助农村特困人员10303人,资助金额为329.12万元;累计资助农村低保对象191751人,资助金额为3222.32万元;累计资助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85014人,资助金额为1213.02万元。
四、完善预警监测机制。每月向各县(市)医保局转发高额支出预警监测数据,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等特殊人员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单次自付超过4000元、年度累计超过6700元;普通城乡参保居民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单次自付、年度累计自付超过10000元作为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纳入预警监测范围。进一步跟进、核实和落实制定有效帮扶措施,确保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截至2022年4月,黔东南州有特殊人群单次大于4000元预警监测数据1072条,全年累计大于6700元预警监测数据614条;普通人员单次大于10000元预警监测数据1351条,全年累计大于6700元预警监测数据1468条。
五、优化医疗救助申报程序。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简化医疗救助申报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一是优化申报流程,对符合医疗救助的特殊人群在定点医疗机构未实行一站式的,直接由各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医保系统筛查的方式通过其财政“一折通”进行全面查缺补漏。二是简化报销材料,对符合医疗救助的特殊人群在定点医疗机构未实行一站式的,由各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医保系统结算单,统一造册,按照基金拨付程序予以医疗救助。全面实现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边缘易返贫致贫人员等特殊人群申报医疗救助“零跑腿”。截至目前,全州特殊人员发生医疗总费用50484.73万元,报销基本医疗33138.14万元,报销大病保险2286.15万元,报销医疗救助5481.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