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激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创新精神,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省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4年5月至11月。
二、参赛对象
省内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三、比赛内容
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体现职业教育特点,中职教师自行设计、自行创作、自行制作的作品。已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作品内容包括:
1.教具、学具、实验实训设备的革新、改造与发明;
2.生产操作技术、工艺的革新、改造;
3.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
4.其他它的创造与发明。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以设区市及义乌市为单位,在举行选拔赛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申报。
2.申报数量按第六届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数的50%的比例确定计算,具体为:杭州市21件、宁波市17件、温州市15件、绍兴市22件、湖州市17件、嘉兴市21件、金华市23件、台州市16件、丽水市8件、衢州市6件、舟山市2件、义乌市3件。
3.提交阐明作品构思、原理、特点等的简要文字说明及作品照片一式6份,初评不送作品实物。申报作品须填写《浙江省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创新大赛申报表》(见***1)。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将《浙江省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创新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见***2)及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联系人:庞志康,电话:0571—88825037,电子邮箱:zjjkypzk@163.com)。
五、评审办法
评审分初评和答辩2个阶段。初评评出一等奖入围作品、二等奖作品和三等奖作品。对一等奖入围作品组织专家答辩,通过答辩者确定为一等奖,其余自动转为二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作品不参加答辩。
六、大赛奖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按参赛作品的10%、20%、30%确定)。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创新大赛,把本次大赛活动作为今年职业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协调,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