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7号公告金华市本级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审计结果公告
金华市本级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金华市审计局自2018年2月1日至28日,对市本级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2017年新出台政策情况
1.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印发《关于调整2017年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金市金〔2017〕36号),规定于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29880元,最低不低于1660元标准。
2.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印发《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金管委〔2017〕8号)、《关于调整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金市金〔2017〕9号)、《关于调整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金市金〔2017〕19号)、《关于加强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记录审核工作的通知》(金市金〔2017〕21号)、《关于确定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的通知》(金市金〔2017〕34号)、《调整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倍数的通知》(金市金〔2017〕68号)、《关于上浮新建全装修成品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金市金〔2017〕69号)等规定,对贷款额度、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等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对贷款不予受理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出台了鼓励绿色环保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3.补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还贷政策。印发《关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金市金〔2017〕54号),规定于2017年8月21日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当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印发《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业务的通知》(金市金〔2017〕56号),规定于2017年8月30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款业务。
(二)2017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及财务状况
2017年度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90203.54万元,共提取住房公积金148637.26万元,年末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523899.35万元;当年有3458户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120257.6万元,当年收回贷款2601户86303.55万元,年末22149户贷款余额(含逾期贷款)602410.30万元。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2248.89万元,业务支出13415.91万元,增值收益8832.98万元。增值收益按60%比例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5299.79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计提当年管理费用682万元,剩余2851.19万元用于增加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截至2017年底,资产总计702223.67万元,负债***7875.25万元,净资产(贷款风险准备)54348.4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方面作出不懈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完善政策制度。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努力缓解住房公积金供需矛盾,稳定房地产市场。二是推进便民服务。通过优化流程,简化材料,先后简化各种业务办理材料12件;完善网上服务功能,20多个项目实现网上办理;拓展延伸服务网点,更多业务向承办银行网点延伸。三是严格风险防范。截至2017年底,逾期贷款21户7.31万元,贷款逾期率为0.012‰,低于省规定的万分之四贷款逾期率指标要求;贷款风险准备金54348.42万元,风险准备金充足率为9.02%,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管理不规范。上年度审计报告中已有指出一人多户问题,并要求清理纠正。本次审计仍发现,截至2017年12月底,有11002人存在既有活跃账户又有封存账户,涉及封存账户15879个,金额14***1.20万元,最多的一个人有8个账户(1个活跃账户和7个封存账户);134人同时存在两个活跃账户情况,有33人存在2个账户重复缴费情况,其中重复缴费时间在半年以上的有14人,重复缴费时间在半年以下的有19人。
(二)贷款审批制度执行不规范。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30名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女性职工和女性个体工商户发放的贷款,以55周岁作为女性退休年龄来确定贷款最长期限至60周岁,变相延长了部分借款人贷款最长期限。
(三)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缺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信息系统内有5809个公积金缴存人的证件信息不准确,其中正常账户128个,封存户5681个。其中128个正常户中,分别有军官证6个,证件号为空值;护照12个,证件号显示为“***”非法值;其他证件3个,无法核实证件信息;身份证107个,经与电子身份证信息库比对,身份证号有误。
(四)数据共享力度未跟上精简步伐,造成监管不到位。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中,有4个申请人实际已婚但仍出具单身具结书,以单身身份申请公积金贷款,其配偶房产信息情况不详。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金华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建议: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信息沟通。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一人多户、重复缴费的情况已在整改清理当中,对于重复繳费部分做好清退,并完善公积金业务系统个人开户限制。完善《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重新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积极开展公积金业务系统中部分缴存人不准确身份信息的核实补录工作。对实际已婚但仍出具单身具结书的贷款户,未放款的,不予放款;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追回贷款本息37.78万元(其中本金37.75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补签《共同债务确认及共同还款声明书》,补录配偶信息;并强化惩戒,建立公积金信用黑名单制度冻结失信人公积金账户,三年内不予办理公积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