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财政局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初显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积极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带动金融资本加大对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的信贷投入,推进隆昌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隆昌市财政局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初显。
开展过渡时期脱贫人员小额信贷工作。按照思想不松、力度不降、干劲不减,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接续推进、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隆昌市财政局会同隆昌市乡村振兴局、中国人民银行隆昌市支行印发了《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时期脱贫人员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对原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进行了优化和延续,从2016年以来,隆昌市小额信贷累计发放贷款3506万元,累计使用分险基金17.1万元。共支持1331户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生产、开展经营,累计贴息104.8万元。
开展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工作。为进一步解决隆昌市农业融资难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隆昌市从2018年开始组建乡村振兴贷款风险补偿金,截止目前补偿金规模675万元。隆昌市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隆昌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同时,隆昌市政府授权市农业农村局与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签订了《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补充协议》,将放贷比例由原来的20倍扩大至40倍。主要对从事农业及涉农相关产业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人,重点聚焦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单个主体受信额度原则上控制在10-2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截止目前,累计服务主体362笔,累计发放贷款29178万元;在保138笔,在保余额10760万元。撬动金融资本的作用显著,切实缓解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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