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三部门联合发布调整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通告6c02f7c4c59b4506aefe26a131d6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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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4日发表
2021年8月25日,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和市医保局积极贯彻省级总体工作部署,为平稳有序推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在苏州切换上线,对苏州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切换上线期间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进行调整。
一是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9月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截止期由9月7日提前至9月3日;10月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期调整为9月6日至9月20日。10月11日,“省人社一体化平台”正式对外运行,届时开启11月业务申报期。
二是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9月灵活就业人员征缴业务申报截止日期由9月25日提前至9月15日。2021年10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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