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住建局关于强化统筹协调持续深入推进工程招投标系统治理有关情况
(一)重组织领导,部署落实造氛围
一是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挂帅,分管领导负责,责任部门具体实施,各相关单位股室配合;二是印发了《蓬溪县建筑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职机构和人员,落实分解了任务和责任。
(二)重自查检查,全面发现存在问题
此次专项治理,责任单位按照部署对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15日以来招标的8个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问题21个,已整改21个;我局联合发改部门先后开展联合监督检查3次,我局也不定期进行日常巡查抽查,发现问题提醒业主单位立即整改12条。结合《项目自查表》、联合监督检查、日常巡查抽查情况来看,我县建筑领域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资料管理不重视,未安排专人负责对现场资料进行二次核查,导致部分资料缺失或者内容前后矛盾,如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记录不一致。二是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照合同做好人员管理工作,现场未留有项目主要负责人员到岗履职痕迹,未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三是部分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作出提醒并要求其整改,且未及时告知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