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社局推行人力资源管理助理服务制度ea82c5bf579f481bb979817f7b036855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参与社会管理,发挥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张家港市人社局在全市推行“人力资源管理助理”服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助理”服务。
2008年,张家港市人社局在全市各镇(区)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了劳动保障三级服务平台和劳动监察三级管理网格,成立了劳动保障专管员队伍,对服务基层和维权维稳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助理”服务活动,旨在帮助劳动监察网格内规模较小、未配备专职人事或人力资源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经验的企业,正确理解、掌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尽快熟悉劳动保障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从而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各镇(区)在推行专管员与网格内企业“联系卡”制度的基础上,将通过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助理”服务,进一步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联系。主要服务内容有: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提供人力资源日常管理咨询;指导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办理招聘、录用、退工以及劳动合同书面报告等业务;指导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等业务;指导企业办理“用人单位定期书面审查”;会同或指导企业及时调处简单劳资纠纷;协助企业培养人力资源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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