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68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通报涉及我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苏家屯区微羽饼坊生产的杂粮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沈阳市苏家屯区微羽饼坊的杂粮饼(散装), 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市苏家屯区微羽饼坊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2021年8月26日,当事人生产的杂粮饼共2公斤,货值金额为40元。
(三)经查,上述单位违反了《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现场下达了《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整改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