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业管理区域属地防控十个一律的通告
为落实我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物业管理区域(小区)属地防控工作“十个一律”通告如下:
一、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并定时消杀。
二、小区业主、住户进出一律实行体温检测。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小区业主、住户从泰州市高港区外返回的,一律向社区报告。
五、发现小区业主、住户出现发热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六、小区业主、住户一律不得串门、不得集聚。
七、小区业主、住户出门一律戴口罩。
八、小区内文化、娱乐、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
九、落实小区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出租房内发生疫情,一律依法追究房东法律责任。
十、拒绝接受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以政府另行通知为准。
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