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环保审批科,邮编:5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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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佛山市天德海汇金属电器有限公司变更项目 | 佛山市天德海汇金属电器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海凌村顺德西部生态产业区启动区D-12-2地块厂房三之一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变更后项目主要从事不锈钢水槽、灯饰和风扇的生产,淘汰原已审批的注塑工序,拟年产不锈钢水槽4万个、灯饰和风扇1万套。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杏坛生活污水处理厂。金属开料粉尘大部分沉降在设备附近,定期清理,少量粉尘通过车间通排风系统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到厂界外,焊接烟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通过车间通排风系统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到厂界外,金属打磨粉尘简易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车间通排风系统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到厂界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包装袋外卖给回收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 | ---- |
泛仕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泛仕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顺诚南路9号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改扩建项目年产风机170万台、水泵30万台。 |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过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五沙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喷粉、电泳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现有“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第Ⅱ时段标准后高空排放。电机浸漆、涂绝缘漆、喷涂三防漆等有机废气经现有“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或新建“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II时段标准后高空排放。丝印废气经处理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 2010)第II时段丝网印刷标准后高空排放。压铸废气经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应排放限值后高空排放。热洁炉废气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高空排放。机加工、打砂、焊接、打磨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相应排放限值后排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外卖给废品回收商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到一定量之后统一交由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 单位调查了五沙行政服务站,被调查单位中表示同意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 个人调查对象共50人,其中78%的人(39人)明确表示在保证环保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同意本项目的建设,22%的人(11人)表示无所谓,无人反对。 |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