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将旧村庄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结果通告(佛自然资顺告〔202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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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我市1宗“三旧”改造旧村庄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公告如下:
该宗用地经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依法表决同意,由该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将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双方签订的《龙江镇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129.76亩土地挂账收储协议》约定,采取挂账收储后公开出让方式对仙塘股份合作经济社进行补偿安置。不涉及征收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不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再安排留用地。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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