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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桂街道办事处印发容桂街道关于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年)及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点击查看文件:《容桂街道关于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年)》及《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办法(试行)》解读


  容桂街发〔2021〕34号


街道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容桂街道关于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年)》及《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12日        

 

 

容桂街道关于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
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年)

 

 

       为进一步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粤府〔2021〕31号)、《佛山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的若干政策措施》(佛工信〔2020〕22号)以及《佛山市顺德区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顺府办发〔2020〕28号)等文件精神,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加快推动制造业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及互联网等前沿技术深度融合,实现以数字化、智能化、联网化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容桂街道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围绕容桂街道制造业企业,以“构基础、搭平台、稳支撑、树标杆、建生态”的工作思路,加快推动容桂街道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不断提升制造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赋能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容桂街道制造业集聚优势,推动制造业企业加快实施数字化升级,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到2023年,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量质齐升,将容桂街道打造成为广东省内在工业数字化升级及工业互联网应用两大领域均具示范效应的排头兵。 
       (一)基本实现企业生产管理数字化。加快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设备数字化改造,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全流程数据采集,实现多源异构数据的融合和汇聚,进一步提升网络化协同效应及生产管理效率;鼓励行业大型骨干企业开放数字化转型资源、加强产业链供应链数据互通,全方位赋能产业链升级。最终实现500家工业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建成100个以上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行业应用标杆。 
       (二)初步实现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广与普及。在优势产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方面形成一批标准化程度高、可复制性强,创新性突出的解决方案及产品,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装备联网的比例超60%,推动1000家工业企业“上云用云上平台”,实现提质增效。 
       (三)逐步构建良好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建立容桂街道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推动企业入池超过100家,引入超过10家行业地位高、具备行业带动效应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5家容桂本地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实现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不断完善政策、人才、金融等产业生态配套,充分调动产业生态体系内各类要素,打通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等生态链,降低企业工业互联网投入门槛,形成产融结合、良性互促的发展格局。 
       (四)初步形成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发展格局。基本建成适用于工业互联网高可靠、广覆盖、大带宽的企业外网网络基础设施,实现重点工业园区和大型骨干制造企业5G网络全覆盖,打造3个5G+工业互联网智慧示范园区及5个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区,夯实工业互联网发展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鼓励街道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实施“软硬一体化改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普及数字化。支持企业通过购置先进数字化联网装备,以及在非联网生产设备上加装5G/4G、Wi-Fi等网络设备、传感器、数据采集器、工业网关、高清***头等硬件,以及配套相关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等软件,部署在线监控(检测)和连线控制系统,强化设备联网和数据采集能力、数据集成应用能力,快速实现数字化管理,提升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 
       (二)针对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应用情况,加快推动相关企业实施“上云用云上平台”。制定制造业企业“上云用云上平台”应用服务目录,引导企业灵活选择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云部署计划,打通“数据孤岛”,推广企业数据集成上云、设备联网共享等深度用云模式,引导制造企业数字化改造从单一应用延伸至集成互通,广泛应用云化核心业务系统、生产制造系统,实现业务全流程在线协同。针对中小微企业关注的成本、效率、品质等问题,引导服务商提供具有针对性、标准化的“轻量应用”“微服务”,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应用基于5G技术开发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软件、云空间,促进供应链企业在线高效协同,快速提升生产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三)加快建立开放合作的容桂街道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建立资源池企业评价体系,持续引进和培育优质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商,推动更多本地服务商进入省级、市级资源池。发挥容桂街道制造业领域长期积累的生产技术以及智能化改造需求大的优势,支持本地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围绕地方特色制造场景,发展普适性强、复用率高的基础共性和行业通用工业软件,快速做大做强;同时鼓励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速服务化和软件化转型,实施信息化机构分离,开展独立运营,进一步提高制造业工业互联网应用解决方案供给能力。 
       (四)加大对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的招商引资力度,对重点项目实施“一事一议”、提供绿色通道,吸引一批优质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落户容桂街道,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职能型总部。帮助工业互联网服务商与制造企业精准对接,提升工业互联网应用实效。 
       (五)引导工业互联网服务商集聚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园区运营方联合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行业商协会牵头建设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区,大力引入与工业物联网产业相关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及优质服务商,为入驻机构提供成果及产品展示、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管理等公共服务,街道职能部门在项目审批、政策优惠等方面予以支持,快速形成产业资源集聚,行业抱团发展新局面。 
       (六)充分结合街道村级工业园改造及5G建设工作部署,加快布局一批5G+工业互联网智慧示范园区。选取辖区内具备条件的新建产业园区,重点支持其立足园区产业定位、园区优势、园区布局,围绕5G+工业互联网智慧示范园区标准开展相关5G基础设施建设,最终实现园区内5G网络高质量全覆盖,提升园区在安全、智能、管理、生产四大方面的应用服务能力,并为园区内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提供外部硬件基础。鼓励入驻园区的企业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同步实施企业内部5G网络部署和工业互联网系统部署,打造典型工业应用场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谋划全街道工业互联网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各职能部门联动,依托行业商协会、电信运营商等社会专业力量,共同推进街道工业互联网创新融合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制定出台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与省、市、区政策形成互补,打造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体系,2021~2023年,街道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 
       (三)推进重大项目。围绕“5G+工业互联网”核心主题,谋划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领域新基建重大投资项目。对于经济效益高、行业带动强的优质项目,在项目审批、用地供应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并构建部门协作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加快项目落地见效。 
       (四)强化人才培育。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方面具备行业经验的高层次、复合型科技领军人才。依托高校院所、研究机构、行业商协会,开展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专题培训,培养一批实干型和应用型人才。建立容桂街道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专家智库,打造具有行业咨询、政策研究、项目决策等高端顾问服务能力的行业智囊团。 
       (五)优化金融服务。引导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向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领域倾斜,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制造业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应用出台创新信贷产品,加大精准信贷支持力度。优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环境,降低制造业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应用融资成本。 
       (六)加强宣传交流。推动成立街道工业互联网行业商协会,整合街道制造企业、资源池服务商、电信运营商、高校院所等产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工业互联网在全街道推广应用,以市场化方式促进供需对接。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制造龙头骨干企业与国内外企业开展跨领域、全产业链的交流合作,鼓励具有较强实力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借力顺德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率先“走出去”。 


  


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

扶持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粤府〔2021〕31号)、《佛山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的若干政策措施》(佛工信〔2020〕22号)及《佛山市顺德区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顺府办发〔2020〕28号)等文件精神,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加快推动制造业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及互联网等前沿技术深度融合,实现以数字化、智能化、联网化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容桂街道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街道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围绕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提升,5G+工业互联网智慧示范园区建设、工业互联网服务商集聚区建设及构建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等方面给予事后扶持。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指能够为制造业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直接或集成服务的第三方供应商。电子商务行业不纳入本办法扶持范围。

  第四条  容桂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经发办”)是开展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街道财政办公室负责专项资金拨付和监督使用。



第二章  支持范围及措施



  第五条  支持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数字化智能改造提升。

  鼓励街道工业企业开展以生产管理数据采集、装备互联互通、关键工序智能化改造、关键岗位机器换人、生产管理智能化控制为核心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及柔性化生产等项目建设。

  (一)每年对单个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完成总投资项目中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提升部分(其中硬件投资部分占总投资比例不低于60%)的2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扶持上限不超过50万元。

  (二)每年在获得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扶持的项目中,结合项目投资、生产设备数据化和企业管理数字化等情况,评选出不超过5个数字化智能改造标杆项目,并给予一次性扶持50万元。

  第六条  支持5G+工业互联网智慧示范园区建设。

  支持基础条件较好、产业特色明显的工业园区加大5G网络部署力度和工业互联网软、硬件投入,不断优化园区5G网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打造成智慧管理、先进生产、高效服务的5G+工业互联网智慧示范园区(以下简称“5G智慧园区”)。

  已在街道经发办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经评审通过后,认定其为“容桂街道5G+工业互联网智慧示范园区”,并按照不超过其在5G和工业互联网方面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园区牵头单位一次性扶持,单个园区扶持上限不超过200万元。

  第七条  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街道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积极培育及引入优质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围绕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需求,构建面向产业的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

  (一)对在容桂街道内注册登记的入池企业,入池后累计服务工业企业首次达到10家、20家、30家且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后期达到更高级别扶持标准的,扶持金额应按当年所达扶持档次扣除已获扶持部分给予扶持。

  (二)对在容桂街道外注册登记的入池企业,入池后累计服务容桂本地工业企业首次达到10家、20家、30家且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5万元、10万元、20万元。后期达到更高级别扶持标准的,扶持金额应按当年所达扶持档次扣除已获扶持部分给予扶持。

  第八条  支持街道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区建设。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并建设容桂街道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并吸引一批优质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行业商协会、高校院所及科研机构等工业互联网产业相关单位落户。

  (一)用于集聚区建设的载体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其中招商面积占载体总建筑面积80%(含)以上并已投入运营的,可申请认定为“顺德容桂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区”。

  (二)工业互联网相关单位入驻面积达到集聚区招商面积50%(含)以上且入驻单位达到10家以上的,给予聚集区牵头单位一次性扶持30万元;入驻面积达到集聚区招商面积80%(含)以上且入驻企业达到15家以上,给予牵头单位一次性扶持50万元;入驻面积达到集聚区招商面积100%且入驻企业达到20家以上的,给予牵头单位一次性扶持70万元。项目后期达到更高级别扶持标准的,扶持金额应按当年所达扶持档次扣除已获扶持部分给予扶持。

  (三)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及机构,按租金的50%进行扶持,但租金扶持按上限不超过每月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且单个企业最高年租金扶持金额不超过12万元,最多连续扶持36个月。



第三章  申报程序及要求


 

  第九条  在容桂街道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的单位以及容桂街道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内非容桂街道注册企业,均可依条款进行申报。

  第十条  本办法每年定期通过信息公开组织申报和受理,具体受理及申报时间以当年正式通知、申报指南或公告为准。

  第十一条  申请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数字化智能改造转型扶持及标杆扶持。

  (一)申报程序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向街道经发办申请扶持,经街道经发办联合专家进行审核后,给予对应的资金扶持。

  (二)申报条件

  1.在容桂街道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2.硬件投资部分占总投资比例不少于60%。

  (三)申报材料

  1.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及工业互联网发展(数字化智能改造专题)扶持资金申报书(***1);

  2.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数字化智能改造专题)项目投资明细表(***2);

  3.中介机构出具的关于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包括项目投资和项目已产生的经济效益的审计);

  4.项目承担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相关材料;

  6.如项目涉及国土、规划、环评、安全生产等,须提供相关手续文件;

  7.项目投资涉及的相应合同、***与相关凭证;

  8.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申请容桂街道5G+工业互联网智慧示范园区备案。

  (一)申报程序

  符合相关条件的产业园,园区牵头单位可向街道经发办申请备案。

  (二)申报条件

  1.园区牵头单位:指由在容桂街道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牵头等组织申报的法人企业;

  2.园区应为“5G+工业互联网”应用提供有效支撑的载体和场所,包括各类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产业园;

  3.园区所在地必须在容桂街道辖区内;

  4.园区占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亩;

  5.园区对“5G+工业互联网”应用具有明确思路和规划方案,制定具体建设计划和时间进度;

  6.园区具备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的良好基础;

  7.园区能够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的管理运营,具有合作探索基于5G通信技术的工业互联网产品及应用的能力;

  8.园区建成后能够形成具有典型意义的应用场景,能够较好地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材料

  1.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智慧园区专题)备案申报书(***3);

  2.园区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建设已完成部分总结、未来三年建设实施方案、园区特色工业互联网服务等内容;

  3.园区牵头单位营业执照;

  4.关于园区土地及建筑物产权的相关材料;

  5.园区进驻企业的经营情况介绍;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申请容桂街道5G+工业互联网智慧示范园区建设扶持。

  (一)申报程序

  符合相关条件的园区牵头单位可向街道经发办申请扶持。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后,给予“容桂街道5G+工业互联网智慧示范园区”称号认定及对应资金扶持。

  (二)申报条件

  完成已在街道经发办备案的建设项目的园区。

  (三)申报材料

  1.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智慧园区专题)扶持资金申报书(***4);

  2.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智慧园区专题)项目投资明细表(***5);

  3.中介机构出具的关于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4.园区牵头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纳税相关材料;

  6.如项目涉及国土、规划、环评、安全生产等,须提供相关手续文件;

  7.园区牵头单位与联合申报单位合作的协议;

  8.园区牵头单位(含联合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申报容桂街道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入库。

  (一)申报程序

  符合相关条件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可向街道经发办申请入库,经街道经发办联合专家进行审核后,可通过入库。

  (二)申报条件

  申报入库“容桂街道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通信运营商在佛山市的分支机构。

  2.申报企业(单位)能够为制造业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第三方独立服务,已有典型应用案例。

  3.申报企业申报的应用服务产品符合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的最新要求。

  4.已入选上级上云上平台供应商及应用产品目录或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企业产品根据企业自愿原则,由企业填报申请表格后,经审核确认后可入库供给资源池。

  5.所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材料

  1.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供给资源池专题)入库申报书(***6);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申请企业服务扶持。

  (一)申报程序

  符合相关条件的容桂街道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以下简称“入池企业”)可向街道经发办申请扶持,经街道经发办审核后,可获得对应扶持。

  (二)申报条件

  1.在容桂街道内注册登记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在入池后累计服务工业企业达到10家(含)以上;

  2.在容桂街道外注册登记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在入池后累计服务容桂本地工业企业达到10家(含)以上;

  3.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

  4.入池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符合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的最新要求。

  (三)申报材料

  1.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企业服务专题)扶持资金申请表(***7);

  2.项目开展情况及服务情况介绍;

  3.入池企业与所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及***;

  4.入池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上一年度最后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6.入池企业的营业执照;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  申请认定“顺德容桂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区”称号。

  (一)申报程序

  符合相关条件的集聚区牵头单位可向街道经发办申请备案,经街道经发办联合专家进行审核后,给予“顺德容桂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区”称号认定和授牌。

  (二)申报条件

  1.集聚区牵头单位:指在容桂街道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园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

  2.用于集聚区建设的载体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其中招商面积占载体总建筑面积80%(含)以上;

  3.相关载体已投入使用及正常运营。

  (三)申报材料

  1.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产业集聚区专题)认定申报书(***8);

  2.集聚区建设方案:其中包括建设总结、未来三年建设实施方案、集聚区特色产业招商计划等内容;

  3.载体牵头单位营业执照;

  4.关于载体土地及建筑物产权的相关材料;

  5.载体建设平面图(需注明集聚区招商面积及范围);

  6.集聚区进驻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相关单位情况介绍材料;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集聚区建设扶持。

  (一)申报程序

  符合相关条件的载体运营单位可向街道申请扶持,经街道经发办审核后,可获得对应扶持。

  (二)申报条件

  入驻面积达到集聚区招商面积50%(含)以上且入驻单位达到10家以上的集聚区;

  (三)申报材料

  1.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聚集区专题)扶持资金申请表(***9);

  2.集聚区建设总结及未来规划;

  3.集聚区提供配套设施及入驻单位的经营情况;

  4.关于集聚区土地及建筑物产权的相关材料;

  5.集聚区牵头单位营业执照;

  6.聚集区内工业互联网相关单位的入驻面积材料;

  7.认定为“顺德容桂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区”称号的文件复印件;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申请办公场地租金扶持。

  (一)申报程序

  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可向其入驻载体牵头单位提交申报资料,由各载体牵头单位汇总后递交至街道经发办,经街道经发办审核后,给予对应扶持。

  (二)申报条件

  1.入驻单位须在容桂街道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入驻单位与集聚区牵头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12 个月以上(含)且合同期内不得转租。

  (三)申报材料

  1.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租金扶持)扶持资金申请表(***10);

  2.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租金扶持)入驻企业汇总表(***11);

  3.进驻容桂街道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区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金***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

  5.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  资金和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  街道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包括项目经费与项目管理费。其中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企业核查、评估评审、专家咨询等费用,项目管理费控制在专项资金的1%以内,由街道经发办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  街道经发办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项目指南及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制定的项目指南及有关实施细则与本办法或其他补充制定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补充制定的版本为准。

  第二十一条  项目管理遇到申报单位有以下行为的,将取消其三年内申请镇街各项财政扶持资金的资格,追回已拨专项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严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二)通过任何方式骗取专项资金的;

  (三)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容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不少于、不低于、不超过等数额均包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街道经发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本办法期满后,仍享受本办法扶持条款的,继续执行至享受期满为止。




***1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数字化智能改造专题)扶持资金申报书.docx

***2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数字化智能改造专题)项目投资明细表.docx

***3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智慧园区专题)备案申报书.docx

***4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智慧园区专题)扶持资金申报书.docx

***5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智慧园区专题)项目投资明细表.docx

***6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供给资源池专题)入库申报书.docx

***7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企业服务专题)扶持资金申请表.docx

***8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产业集聚区专题)认定申报书.docx

***9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聚集区专题)扶持资金申请表.docx

***10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租金扶持)扶持资金申请表.docx

***11容桂街道推动工业数字化及工业互联网发展(租金扶持)入驻企业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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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关于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情况周排名的公告
      40. 南充市受理环境保护信访举报处理情况汇总表(201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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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12 00: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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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关于征集南充市2020年民生实事意见建议的公告
      78. 川试点平行志愿不得拒录地震伤残考生
      79. 关于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情况周排名的公告
      80. 南充市受理环境保护信访举报处理情况一览表(2017年10月25日)
      81. 四川南充中机热电有限公司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热电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82. 吴群刚主持召开六届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
      83. 吴群刚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
      84. 吴群刚主持银翔集团比速汽车南充制造基地开工仪式
      85.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召开九届89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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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 寻找合作机遇促进两地文旅进一步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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