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尾社区居民申报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海尾社区居民申报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工作部署,为有序开展本社区居民申报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就相关业务的办理通知如下:
一、办理业务须知
1、保险的年度时间:2019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9年12月31日24时止;
2、本街道户籍居民每人全年保费1833元,其中,个人须缴交保费550元,财政补助1283元;
3、原已签订扣费协议的家庭户如参保人员无变动(如不清晰户内参保人员,可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查询),只需在11月20日前存足款项于扣费银行账户,自动扣费续保,无需再到社区办理;
4、如需变更扣费账号、新增参保户、原已签协议但参保人员有变动(新增或减少)的,请按以下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的事宜;
二、需申报办理事宜:
1、本社区办理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星期六、日除外)。
2、申报办理地点:海尾社区行政服务中心。
3、办理所需资料:户口簿原件、顺德农商银行存折原件或顺德农商***的账号对照证明。(注意:需银行账号持有人带身份证前来社区签订协议,且年满18周岁)
三、其他须知:
2018年11月9日后不再受理本区居民办理年度参保,除下列七类人员以外可以办理中途参保。允许中途参保的人员包括:1、新生儿;2、停止以职工身份在参加基本医保(含市外医保和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3、新迁入本市户籍的;4、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5、刑满释放人员;6、退役士兵;7、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另,七类人员须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逾期也不能办理中途参保,中途参保按全年保费计收。以居民身份中途参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儿除外)成功缴费的,从缴费到账的次月1日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注意:2019年度续保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参保户依时办理,逾期不接受办理,过期自负。
了解更多资讯可关注海尾社区公众号:
海尾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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