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文化体育局关于公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根据《顺德区文化体育局关于开展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顺德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顺文发〔2018〕23号)精神,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复审合格和新增的同意推荐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分别为:
一、复审合格的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共7个,分别为: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小学(咸水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西山小学(龙舟说唱)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青少年曲艺团(粤曲)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承德小学(粤剧)
佛山市顺德区潘祥初级中学(人龙舞)
佛山市顺德区南华小学(八音锣鼓)
佛山市顺德区东马宁小学(永春拳)
二、新增的同意推荐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共4个,分别为: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鱼灯制作工坊(大良鱼灯制作技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山小学(粵曲)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华东小学(粤剧)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沙头社区曲艺社(粤曲)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8年9月3日至9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9月11日前向我单位提出。
单位:顺德区文化体育局,通讯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11楼,邮政编码:528300,联系电话:0757-22831913。
顺德区文化体育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