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出台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办法
为了切实提高我区建筑工地工人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预防、控制包括艾滋病在内的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工人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区建设局近日出台《顺德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适用于我区新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手续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它在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按照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专列经费,按照学时规定进行岗前培训,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以及包括艾滋病在内的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同时,各施工单位应在每个建筑工地的明显位置开设上述培训内容的宣传专栏,方便工人停留观看。
区建设局在日常检查中,将随机抽查工人,并检查施工现场组织工人学习上述培训宣传栏常设内容的落实情况。施工、监理单位不落实相关要求的,我局将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做出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