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中皓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中皓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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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中皓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中皓塑料制品厂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金本三水大道南60号之一 | 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782平方米,建筑面积782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一座单层厂房,单层厂房分生产区、半成品存放区、原料存放区、成品存放区和办公室。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小瓶子、医疗和摄影器材配件和塑料薄膜的生产,项目原料均使用新料,建成后年产塑料小瓶子150吨、医疗和摄影器材配件0.25吨、塑料薄膜5吨。项目员工9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采用3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50天。 | 1、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适用范围“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中较严者后,排入樵北涌。2、项目有机废气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无组织部分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粉尘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及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3、对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项目西面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废包装物及包装固废交回收公司,废液压油桶及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