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奥德泰汽车技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奥德泰汽车技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奥德泰汽车技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奥德泰汽车技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基业大道三号 |
环评机构 | 英德市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奥德泰汽车技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基业大道三号,(地理位置北纬23°15"9.5″,东经113°0"10.1″),项目占地面积为12907.4m2,总建筑面积为7500m2。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年产汽车电子机械设备约10000台(套),于2005年11月获得佛山市三水环境保护局批复(三环复〔2005〕299号),同意其建设。于2010年9月通过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环验〔2010〕204号),扩建后员工人数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必须按《报告表》所列的规模和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扩大规模或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环境保护投资要纳入工程概算并必须加以落实。 (二)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设计、施工。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 (三)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交回收公司处理,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201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