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水范湖供应点瓶装燃气经营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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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6日发表
按照《行政许可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局对佛山市煤气有限公司三水范湖供应点设立申请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http://gt.ss.gov.cn/)予以公示。本次审查意见的公示时间为:7日。企业名称佛山市煤气有限公司三水范湖供应点,企业法人李国斌,供应点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乐湖路公路管养中心2、3号铺,同意设立Ⅲ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
在公示期间,如申请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城乡建设科)咨询(电话:8772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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