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094号0095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341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094号、0095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明城镇城七路以东、泰康路以南地块及明城镇城七路以东、云岗路以南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地块一位于高明区明城镇城七路以东、泰康路以南,用地面积为28913.98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0.8≤容积率≤3.0、35%≤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具体详见***。
地块二位于高明区明城镇城七路以东、泰康路以南,用地面积为12882.67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0.8≤容积率≤3.0、35%≤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7〕0094号
佛规明设函〔2017〕0095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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