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照明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核准编号: |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照明改造工程施工 GMJ2011106号 |
二、项目概况: |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照明改造工程施工 3、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4、招标范围:沧江路(3.2公里)的道路照明及电力管线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箱变、路灯控制箱、路灯安装、灯杆及相关电缆管线等,工程造价约434万元。 5、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6、承包方式:施工专业承包。由于存在交叉施工,投标人中标后须做好与市政改造工程承包单位的施工协调工作。 7、资金来源:区财政 |
三、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持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外省企业的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该建造师不允许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造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 4、拟委派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亲自到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登记备案。拟委派本工程的建造师中标后须常驻施工现场办公。 5、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诚信手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报名资格 审查要求: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委派本工程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建造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诚信手册》复印件; 6、拟委派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常驻施工现场办公的承诺书原件。 上述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建造师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 |
五、报名的时间 和地点: | 时间:2011年 6 月 29 日至 3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即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电 话:0757—88620821、88620825 交易中心收取报名费用100元。招标文件5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7-8898118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34****1166 |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