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湾花园二期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686号
关于美湾花园二期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进路以东、兴运路以南的美湾花园二期单体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金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美湾花园二期单体——3座、4座、5座、6座、7座、8座、9座、13座、14座、23座、24座、30座、39座及地下室(二期)
三、项目基本情况
3座,23层,建筑高度为73.5米,基底面积为454.9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536.9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9006.66平方米。
4座,23层,建筑高度为73.5米,基底面积为469.5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551.9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9007.33平方米。
5座,23层,建筑高度为73.5米,基底面积为471.4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553.7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9009.40平方米。
6座,23层,建筑高度为73.5米,基底面积为512.9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57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8993.44平方米。
7座,23层,建筑高度为73.5米,基底面积为514.3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577.9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8999.36平方米。
8座,23层,建筑高度为73.35米,基底面积为480.6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407.2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9704.06平方米。
9座,23层,建筑高度为73.35米,基底面积为480.6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407.2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9704.22平方米。
13座,23层,建筑高度为73.5米,基底面积为513.2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576.9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8990.87平方米。
14座,23层,建筑高度为73.5米,基底面积为514.4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578.0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8993.42平方米。
23座,1层,建筑高度为7.6米,基底面积为360.8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60.8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360.87平方米。
24座,1层,建筑高度为6.9米,基底面积为166.3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08.5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21.70平方米。
30座,1层,建筑高度为6.7米,基底面积为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75平方米。
39座,1层,建筑高度为5.75米,基底面积为129.3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9.3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29.36平方米。
地下室(二期),负1层,建筑面积为19603.65平方米。
合计总基底面积为5143.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8244.1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为82995.68平方米。
(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自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9日
五、公示地址:建设项目现场
六、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gaoming.gov.cn/ )
七、建言渠道及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规划综合科”,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620885
3.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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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座、23座.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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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座5座.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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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座.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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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座.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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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座.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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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座.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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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座.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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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座.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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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