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执法车辆租赁项目采购前公示表(巡查执法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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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项目 主要 情况 | 项目名称 | 巡查执法车辆租赁 |
项目采购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项目经办人 | 温伯翰 |
拟采购时间 | 2020年12月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付资金,“巡查执法车辆租赁”专项经费 |
预算总额 | 288000元 |
项目拟采购方式和理由、资质要求等 | 一、项目概况 租赁巡查执法车辆8台5座自动档轿车。 二、租赁期和预算 租赁期:租赁起算日为2021年1月15日,结束日为2022年1月14日。 租赁预算:租赁8台,租赁单台预算控制在3000元/月,合计总租金预算为288000元(详见车辆租赁预算明细表)。 车辆租赁预算明细表车型数量(台)租赁起算日租赁结束日使用时间(月)租赁单台预算(元/月)租赁预算(元)5座自动档轿车82021年1月15日2022年1月14日123****88000合计288000三、拟采购方式:采用明标抽签方式 四、报名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市级(设区市)或以上工商局登记的企业法人,且有从事车辆租赁经营范围;2.供应商须在佛山市有固定经营场所;3.车辆购买第三者200万,座位险1万一座;4.车辆购买车身划痕险(保额2000元),玻璃破碎险(国产玻璃),盗抢险,不计免赔险(险种:第三者责任险和车损不计免赔、盗抢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责任不计免赔、划痕险不计免赔);5.车辆要求上牌登记在3年内,行驶里程不得超4万公里;6.车辆轮胎要求每6万公里或者3年一换。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16日—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二楼办公室(3)。 六、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提交复印件):1、工商营业执照;2、佛山地区固定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3、提供车辆行驶证、照片(8台车辆均需提供)。 注:抽签中标后必须在租赁起算日前车辆交付使用(包括签订合同时间),具体车辆以交付为准(车辆可以实际调整,但标准必须与公告要求一致),中标后按公告标准购买保险。 七、采购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在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 |
公示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0757-88266216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266216、0757-88266200(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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