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最低工资多200元
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职工每月最低1510元
3月13日,荷城街道在荷城广场举行春季招聘会,一位求职者向企业招聘人员咨询待遇问题。/佛山日报记者黎汉沿摄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将调整。日前,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挂出消息,从今年5月1日起,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向上调整200元,达到1510元/月。
消息指出,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根据广东省今年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而制定的。调整之后,佛山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1510元/月,比现行的1310元/月最低标准高出200元。
与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调整的,还有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据悉,佛山市现行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12.5元/小时,调整之后,将上升至14.4元/小时。
区人社局在消息中表示,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后,该局将会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长期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保障本区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