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高明区海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一厂房2厂房3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307号
关于佛山高明区海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一厂房2、厂房3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高明区海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高明区海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一厂房2、厂房3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豸岗村以北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厂房2,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9.65米,基底建筑面积为4785.66m2,总建筑面积为4785.66m2,计容面积为9571.32m2。厂房3,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9.65米,基底建筑面积为3863.25m2,总建筑面积为3863.25m2,计容面积为7726.50m2。(具体情况见附图)
六、公示时间:自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23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fzjhj.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665311
3、电子邮件:gmfszsp@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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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公示-单体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