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鑫润宝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鑫润宝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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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鑫润宝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鑫润宝家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高明大道西478号厂房(一)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产套房家具150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放,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漆房、油磨及木磨房配套水帘机,以及有机废气旋流板塔定期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水帘喷淋柜和旋流板塔用水循环使用,水帘机、旋流板塔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一段时间后进行更换,更换周期为半年,生产废水交由资质公司处理不外排。 (2)木制品加工粉尘通过有效设施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木磨、油磨房粉尘通过有效设施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废气通过有效设施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3)经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 (4)木屑废渣及木材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理;废漆桶、漆渣、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需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要求处理。 |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