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樵顺嘉园3456号楼规划条件核实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333号
关于樵顺嘉园3、4、5、6号楼规划条件核实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本局对佛山市高明区树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以南、荷香路以东的樵顺嘉园3、4、5、6号楼规划条件核实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该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树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樵顺嘉园3、4、5、6号楼
三、申请类型: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四、公示时间:自2018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9日(共十天)
五、工程概况:
该项目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编号:佛规明设函【2012】008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地字第440***********3号,规划用地面积 :32927.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7357.08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为:148175.***平方米,总基底总面积:11524.77平方米,建筑密度:35%,容积率:4.5,机动车停车位:1129个。
建设单位本次申请待核实的项目为樵顺嘉园3、4、5、6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440***********5号,其中3#为框架32层,建筑面积:18088.52平方米;4#为框架32层,建筑面积:16835.48平方米;5#为框架32层,建筑面积:1***72.59平方米;6#为框架32层,建筑面积:16762.14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68158.73平方米,合计计容建筑面积67581.02平方米。
六、核查意见:
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对竣工与规划报建资料,并现场查看核验,并已按初审意见整改完成,实际建筑物单体与规划报建图纸相符,符合规划竣工验收的要求。经研究,拟同意通过樵顺嘉园3、4、5、6号楼规划条件核实。
七、公示内容:
(1)、公示通告1份;
(2)、总平面图1份。
八、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九、公示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十、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规划综合科
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10511 。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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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平面图(最终)-Model.pdf